→ redmj110: 版主我有問題~01/13 21:27
→ redmj110: 請問推文嘲諷引戰酸人侮辱一律14天+無文可退*2嗎01/13 21:27
→ Andy5438: 是的01/13 21:31
推 redmj110: 那我之前為什麼被桶56天..........01/13 21:38
→ Andy5438: 老N判的 要問他喔01/13 21:44
拜託你們兩個標準統一一下好嗎
一個28一個56到底怎樣
56不能亡?
然後第一句是疑問句
版主發公告酸人是事實阿
不然我檢舉他那篇公告你桶andy5438如何
你自己也有發2.2.12的標準喔忘記了可以回頭看一下嘿!
※ 引述《NKB285 (SD)》之銘言:
: ※ 引述《redmj110 (罷免投票進行中)》之銘言:
: : 1.水桶請公告說明
: 72hr內補
: : 2.請詳細說明並計算天數
: 2.2.12 *2
: : 3.請還原推文
: 推文內容: redmj110: 所以義工可以合理酸人喔?阿不就好棒棒!
: 推文內容: redmj110: 還可以發公告酸人欸版主好偉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43.25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edmj110 (61.224.92.57), 02/01/2015 08: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