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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edmj110 信箱] 作者: NKB285 (SD) 標題: Re: 請說明 時間: Fri Jan 30 23:42:41 2015 接受特定對象當事人檢舉 侮辱、歧視 當事人 不是嗎? 其他違規文章 依照正當管道檢舉 ※ 引述《redmj110 (罷免投票進行中)》之銘言: : 基本上接受檢舉分為幾類 : 接受原po檢舉 : 引戰、嘲諷、酸文、性騷擾 : 接受有在該文章推文的人檢舉 : 引戰、嘲諷、酸文、性騷擾、威脅 : 接受特定對象當事人檢舉 : 侮辱、歧視 : 接受所有人檢舉 : 西斯、謾罵 : 以上是你公告發的標準, : 請問誰檢舉了?檢舉哪一項? : 只桶反對派,護航的都對,好大的官威阿! : SC被桶28天關我啥事, : 重點是你們兩個標準不一樣, : 所以版主心眼小到無法被人公開評論嗎? : 版友就活該被發公告酸? : 版主不就是合理發文酸人、赦免自己2.2.12? : : ※ 引述《NKB285 (SD)》之銘言: : : 一行28 兩行 56 : : 可以問一下 sc 他是28的 : : 說過了阿 : : 人家是黃牛 : : 不代表你可以在板上說他黃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39.6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edmj110 (61.224.92.57), 02/01/2015 08:3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