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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edmj110 信箱] 作者: redmj110 (罷免投票進行中) 標題: Re: 請說明 時間: Sat Jan 31 00:20:07 2015 不好意思,下列罪名本人一概不認同, 推第一句是疑問句,第二句承上啟下 版主用公告合理化自己的酸人行為, 真的很偉哉~v( ̄︶ ̄)y~ 偉哉台中版主<<<<這樣就違規? ※ 引述《NKB285 (SD)》之銘言: : 不好意思 複製錯行了 : 引戰、嘲諷、酸文、性騷擾、威脅 : 接受特定對象當事人檢舉 : ※ 引述《redmj110 (罷免投票進行中)》之銘言: : : 推文內容: redmj110: 所以義工可以合理酸人喔?阿不就好棒棒! : : 推文內容: redmj110: 還可以發公告酸人欸版主好偉大~ : : 第一句是疑問句是疑問句是疑問句好嗎!!! : : 哪裡侮辱 : : 哪裡歧視 : : 然後說版主很偉大也是侮辱嗎 : : 也是歧視嗎 : : 不然要怎樣說才不是侮辱歧視? : : 本人不認為以上兩句有侮辱跟歧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43.25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edmj110 (61.224.92.57), 02/01/2015 08: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