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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uohuo 信箱]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標題: Re: 不服水桶 時間: Thu Mar 15 23:17:03 2018 ※ 引述《guohuo ()》之銘言: : ※ 引述《KUNI0202 (藐視王法)》之銘言: : : guohuo板友,你違規已多次, : : 一月才因噓文與謾罵被我水桶60天。 : : 三月剛出桶馬上針對性地在板友同一篇文章下連噓37次, : 雙和板規沒規定選擇推噓文的時候,只選噓就會被水桶, : 沒有這一條,沒規定=沒水桶 你針對性的對vul3aup3一篇文章連噓37次,又跑到他四篇舊文噓, 連他註冊文也噓:#16DvGikX #16oEiSkF #18SY_kIb #1BlmTG3y 這對我來說同時違反4-3-1與4-3-2 加上累犯,sorry,無法更改判決。 : : 然後去翻他多篇舊文噓,這我絕對無法置之不理。 : : 何況上篇公告已罰過類似行為,你明知不可以這樣。 : : 重點是"多篇文章重覆無意義推噓文"或"同篇文章連續噓文", : 板規規定要先勸阻 : : 兩項你都犯,而且一月你因類似行為已被水桶過, : : 是累犯恕我更無法寬容, : 此與板規規定不相同,違反罪刑法定主義 : : 這一次恕難成命,拍謝了。 若還不服,請去組務申訴吧。 -- 痞客http://kuni.pixnet.net/blog 粉絲https://www.facebook.com/KUNIwithGourmet Musikhttp://tinyurl.com/n4sdnh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220.9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uohuo (114.25.9.167), 03/15/2018 23: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