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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LIM 信箱] 作者: RLIM (阿百) 標題: Re: R: 退回文章(引戰)Fw: [新聞]敬鵬惡火5消防員殉 時間: Tue May 1 12:21:11 2018 你好 非常謝謝你的來信! 多數看板如果用詞, 挑動較多,還是不行呀! 總不能大家認定的女朋友, 叫法叫做馬子, 我們就可以不尊重女孩呢? 或許他版或是外面討論區可以! 但是中壢版不能有這類言論呀! 這就是我一直強調的, 為什麼可以用部分新聞的新聞稿, 和你的認知,在中壢版引戰!? 你可以和新聞講的一樣, 但是連新聞稿都不會下你這樣的心得! 也許有, 但是引戰就是引起二方, 情緒激動的言論, 這是為什麼初犯,我還是判成, 七日水桶 退文一次! 謝謝你的來信! RLIM ※ 引述《deathsong (林義雄殺了北極熊)》之銘言: : 堅持自己獨特的看法 : 忽視大多數看板的慣用語做法 : 我已經走申訴程序了 : 感謝板主的來信 : 本篇之後請不需要再來信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162.10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LIM (123.0.197.4), 05/10/2018 08: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