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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960501 信箱] 作者: s960501 (號稱128的人) 標題: Re: 退回文章((已被jerry11006刪除) <s960501> 6-1)[問題] 檢舉用的 時間: Sat Jun 2 16:51:06 2018 ※ 引述《jerry11006 (_"_)》之銘言: : ※ 引述《s960501 (號稱128的人)》之銘言: : 除了跟高雄板鄉民問安,以下的文章我實在看不出跟高雄板有何牽連。 : 最兩句,你明顯知道自己違規,卻要等板主提醒你,你才要改。 : 那抱歉,我只好當你是故意違規,以6-1退文了。 : : 版主你好 想請問文章為何以板規6-1退回? : : 該篇文章以檢舉高雄之違停為出發點 : : 且內容並未有買賣之誘導 : : 為何會遭到J版主以板規6-1將文章退回呢? : : 還望J版主給予明確之解釋 : : 謝謝 J版主你好,相信如果常居高雄的人都會知道 高雄有嚴重的交通違停的情況 通篇文章也以檢舉違停為出發點 並非J版主所稱之 「除了跟高雄板鄉民問安,以下的文章我實在看不出跟高雄板有何牽連。」 以高雄點來說 並不應該做出如此緊縮的限縮解釋, 將整個看板內容限制於"提到高雄"、"高雄的活動" 而應該以"文義解釋"來解釋出版規所規定之"高雄點", 所謂"高雄點"不就應該是與高雄所發生之事、物有所關聯嗎? 那為何改善高雄之違停會與高雄無關而無法成為文章之"高雄點"呢? 再者,文末之 「如果內容有任何違反板規的情況 還請來信告知 我會盡快修該內容 或是刪文以符合高雄板板規的」 僅僅代表不確定該文章是否有任何疏漏之處, 而在無心的狀況下觸犯高雄版之板規, 並不如J版主所說之 「最兩句,你明顯知道自己違規,卻要等板主提醒你,你才要改。」 再次重申,文末所言僅為表示"不確定該文章是否在無心的狀況下違反板規", 而非"明知違規,而蓄意發文"。 還望J版主明察,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100.18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960501 (163.18.24.41), 06/06/2018 15: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