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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ild2012 信箱] 作者: RLIM (阿百) 標題: Re: [公告] 版規4.2違規公告 時間: Tue Jan 22 09:13:33 2019 早安 正因為我們都是在網路中, 所以我們也只能用一篇文章去定義, 今天在公告之下, 我宣讀對方被判版規1.5, 這是我對於這位的判決, 而二位就同屬在同一篇文章內, 一位哈哈哈 一位說向中國看齊! 以及反問你覺得我的ID如何? 在這篇公告之下, 如同我正在執法, 而我遵從我服從的版規, 做了處置, 但是二位在公告之下, 不明白的使用了, 哈哈哈和向中國看齊 我感受到了文字上的情緒! 故判定二位違反了 版規4.2的定義! R ※ 引述《wild2012 (世界末日)》之銘言: : 所以你只是因為我在底下推文 覺得我在"喧嘩!" : 才判我水桶囉? : 不然我有那一點違反板規4.2? : 你說個道理看看 : ※ 引述《RLIM (阿百)》之銘言: : : 早安 : : 在版規1.5違規公告之下, : : 二位也不是受罰者? : : 但是二位的言論, : : 不就像是在檢查官宣判之下, : : 在庭下 喧嘩! : : 或是警察在執勤,民眾在喊打人? : : 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1.204.2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ild2012 (1.171.133.8), 01/29/2019 06: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