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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ild2012 信箱] 作者: RLIM (阿百) 標題: Re: [公告] 版規4.2違規公告 時間: Thu Jan 24 06:15:52 2019 早安 這封信是不是和我說, 你們當時只是想發洩情緒所以留那些言? ____下面這是S版定義版規______ 1.5 嚴禁發表文章引戰、謾罵、人身攻擊、使用不雅、辱罵、酸言酸語等情緒文字等行為 。 違反 1.5 水桶7天以上,視情節輕重加給退文,再犯直接退文且永久水桶。 _____這是以前版規__________ 七、禁止人身攻擊、無關噓文、謾罵、筆戰,使用不雅、辱罵等情緒文字 7.0 嚴禁發表文章引戰、謾罵、亂版等行為。 違反7.0者,直接劣退且水桶三天以上。 7.1 推文者,初犯警告,若再犯或情節嚴重則水桶三天以上。 7.2 噓文規範: i. 無內容/原文無關之噓文 (經巡查/檢舉) ii. 人身攻擊 (原作者檢舉) 你們在1.5公告之下, 一個哈哈哈 一個比喻中國和反問執法者id你覺得不雅? 不是也是挑釁我? _______這是S版主定義版規________ 四、公告文相關 4.1 非板主、群組長請勿使用[公告]標題,及回覆公告。 4.2 公告內禁止筆戰,引戰、酸人皆屬此範圍。 (無端噓文、語助詞、無內容皆禁止) 違反 4.1~4.2 視情節水桶1個月以上,若推文勸告後再戰,永久水桶。 ______這是以前版規______ 四、非板主、群組長請勿使用[公告]標題,及回覆公告。 4.0 公告內禁止筆戰,引戰、酸人皆屬此範圍。 (無端噓文、語助詞、無內容皆禁止) 違者水桶1個月以上;推文勸告後再戰,永久水桶。 都一再說明,我只是遵守我上任說我服從, 原本的版規,今天只是我最常上線, 所以我服從我的工作, 我就要被你們這樣對待? 這裡是文字世界,我沒有辨法和法官檢查官,警察一樣, 用看見的用感覺的, 我只是用文章內,大家的文字, 去理解大家! R ※ 引述《wild2012 (世界末日)》之銘言: : 是怎樣? : 他說他的關我屁事? : 幹嘛硬要扯一起,你的標準到底在那? : 文字上那來的情緒? 你怎麼知道的??? : 難道情緒差就要被水桶嗎? : 聽過"子非魚"的故事嗎? : 我"覺得"不雅" : "覺得" 是個人觀感問題 沒有標準 : 至於"不雅" : 板規有規定 不雅也要水桶嗎? : 你不要隨便扯A來救B(關我屁事) : 也不要用莫須有的板規來亂執法 : ※ 引述《RLIM (阿百)》之銘言: : : 早安 : : 正因為我們都是在網路中, : : 所以我們也只能用一篇文章去定義, : : 今天在公告之下, : : 我宣讀對方被判版規1.5, : : 這是我對於這位的判決, : : 而二位就同屬在同一篇文章內, : : 一位哈哈哈 : : 一位說向中國看齊! : : 以及反問你覺得我的ID如何? : : 在這篇公告之下, : : 如同我正在執法, : : 而我遵從我服從的版規, : : 做了處置, : : 但是二位在公告之下, : : 不明白的使用了, : : 哈哈哈和向中國看齊 : : 我感受到了文字上的情緒! : : 故判定二位違反了 : : 版規4.2的定義! : : R -- 中壢板-R ~15H小工蜂, 無法一一回信,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1.152.19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ild2012 (1.171.133.8), 01/29/2019 06: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