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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agaroach 信箱] 作者: bagaroach (JIMMY) 標題: Re: 檢舉多次指我為網軍 時間: Sun Aug 25 23:28:46 2019 ※ 引述《simonjen (狂)》之銘言: : 您好: : 以下各項回覆。 : ※ 引述《bagaroach (JIMMY)》之銘言: : : 站務也讀過了,一樣沒有境外ip不得申訴或是公告文底下不處理等等 : 那我就不知道您讀的是哪一個板本啦。 既然堅持有相關規定是否可以告知在那裡可以找到? : : 6-12 公告文為板主發布公告之用,非供使用者進行申覆或板務溝通。 : : 必要時板主得以作適當之限制或處份警告。 : : 這是6-12的原文,我想是用第一項之內容為依據,但是在公告文內容中,您表示有疑 : : 以討論,也就等於同意可以在底下發言,那麼就應該受到版規的規範不是? : 我同意發言討論並且不受到 6-1 規定除嚴重違反討論內容使討論無法進行。 : 這之前有人早就問過也釋疑過。 : : 退一步說,該版友發言內容沒有針對過版規,都在宣稱我買帳號,這部分應該也符合 : : 項規定不是? : : 再退一步,以第二項作為你心證不處分的依據,那也不是「境外ip不得申訴」及「公 : : 底下不處理」,直白的說,第二項就是全憑個人心證,沒有理由原因。 : 請閱讀板規 6-12 : : 不需要他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我從頭到尾也沒用版規1-4要求處理,我主張的是等同 共? : : 說的誣指,以6-1直接攻擊他人處理,至於判多重是版主裁量權,我沒意見。 : 該解釋的上面說了,剩於部分請依站務規定檢舉要件檢舉。 : : 所以最後兩個問題 : : 1.我的申訴您是否拒絕處理? : 你不符合申訴資格,不予處理。 : : 拒絕理由是否為您主張境外ip不得申訴,因我曾有自述我使用跳板,即便我現在稱我 : : 在台灣,ip位址也是顯示台灣,您依然拒絕受理申訴? : : https://i.imgur.com/JS121Zn.jpg
: 請問您是哪一項被判處違規受到懲罰?如果沒有您連申訴的身分資格都沒有。 : 如有其他您與板友的私人糾紛部分請轉往站務提告。 : 另外IP顯示在台灣與是否使用跳板為兩回事。我想您需要充實的部分是網路知識。 申訴只能在被懲罰後嗎? 我提出檢舉,您不處理,對我來說,「不處理」不就是您的判決?那我不能針對「不處理 」聲請再議? 另外,ip跟跳板我勉強分得清,提出我ip在台灣,是起因於您主張我是境外ip,那麼我提 供證據說我在台灣,那邊有問題? 您認為我是使用跳板,那麼就輪到您提供證據了不是嗎? : : 2.您拒絕受理申訴所持論點主要為境外ip不得申訴,此法源依據為何? : : 另外詢問一個無關此申訴問題,請問版主只能有一位嗎?是否有增加其他人協助的可 : : 我對您的處理覺得有些不恰當,我想毛遂自薦協助處理關於申訴這方面的事 : 十分感謝您的熱心,依據您對站務規定與板規的了解,我不認為您符合需求。 版規跟法律一樣,玩這些文字是我過去的基礎,所以我才希望有機會協助,畢竟我不在乎 懲處該版友或我到底能不能發文,我其實在意的是程序的正義,但似乎您對版規的文字遊 戲有獨到的見解,那麼我尊重您的見解。 :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 否 : : 存 : : 我 : : 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216.131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agaroach (118.163.44.147 臺灣), 08/26/2019 11:4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