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BJ4: 又被追殺了: 代表高雄板只要推文內容對民進黨不利,馬上會被 10/22 15:39
→ LBJ4: 各種檢舉,當然包括你的判決。 10/22 15:39
此證據在於彰顯您對於查帳之不配合與說謊之事實。以及我曾提醒過
對於"不實告知"與"不回應"均會以 6-13 處理。
至於您提到的對於民進黨不利就判決不公?與本案無關恕不回覆。
本案之違規行為屬閣下早已承認之事實,有爭議點於 6-13 的判決,
我所提也只是對於我的善意告知行為與心證之形成說明,
表明判決 6-13 並非是空穴來風,更非是您所謂的追殺......云云。
→ LBJ4: 我回覆不實,我大方承認;而你自己說謊的行為,卻始終避而 10/23 22:36
→ LBJ4: 不談,請問你是否知恥? 10/23 22:36
被抓到叫大方承認!!
被抓到叫大方承認!!
被抓到叫大方承認!!
抱歉~太驚訝了~不小心說了三次。
我沒說謊是要承認什麼?現在都是靠抹黑的嗎?
→ LBJ4: 我都貼了證據,證明時間點不同,你明明就是事後告知,卻一 10/23 22:38
所以"請站務IT自己查"也是在事後嗎? #1TiLgr4Q (L_TaiwanPlaz)
所以"組務的說明"也是在事後嗎? #1TCIJmCs (L_TaiwanPlaz)
所以"ysl0927的回信"也是在事後? #1TC7h0wK (L_TaiwanPlaz)
以上都是告知 6-13 的懲處準則(不實回應與不回應)之後 發生的事情!!
怎麼這麼多次"承認的機會"都不承認?
依然維持著"不實回應(Fslove)與不回應(ysl0927)"的態度
站務判決出來之後才說自己是"大方承認"?
→ LBJ4: 直跳針要說我知法犯法,說出的話 對的起你自己嗎? 10/23 22:38
我所有的判決都對得起我自己的心證。
→ LBJ4: 我申訴文並沒提到任何政治黨派,這篇只是說明"又被追殺"的涵 10/23 22:41
→ LBJ4: 義,而且也不是指你,是指檢舉者,你何必這麼緊張? 做賊心 10/23 22:41
→ LBJ4: 虛嗎? 10/23 22:41
既然與申訴無關又怎麼在這篇底下留言如此?還特別說"包括你的判決"。
需要我多貼幾次給你自己看嗎?
推 LBJ4: 又被追殺了: 代表高雄板只要推文內容對民進黨不利,馬上會被 10/22 15:39
→ LBJ4: 各種檢舉,當然包括你的判決。 10/22 15:39
所以是惡意造謠影射?又說謊又造謠影射,這樣說出來的證詞怎麼讓人相信?
→ LBJ4: 我跟你不同的地方是我犯錯會承認,而你死不承認;我不需要 10/23 22:43
我沒犯錯要承認什麼?您真的如您所說會承認也不會被抓到才承認。
詢問信的時候還裝得自己楚楚可憐一切都是都是被追殺,
Fslove
#1TC4ArJi (L_TaiwanPlaz) <= 明確規避違規帳號的不實告知
#1TiLgr4Q (L_TaiwanPlaz) <= 承認還會要站上的IT查?
#1TCIJmCs (L_TaiwanPlaz) <= 不實告知之後還拒絕到板說明
ysl0927 更是誇張,從頭到尾只有規避
#1TC7h0wK (L_TaiwanPlaz) <=寄信詢問未回到板說明拒絕
這樣叫作會承認?被抓到了還叫承認?
被抓到你有用LBJ4公開道歉嗎?
沒有阿~這叫有承認?
→ LBJ4: 譁眾取寵,想盡辦法去水桶異己族群,請你三思自己的行為吧 10/23 22:43
如果我"譁眾取寵"的行為是"想盡辦法去水桶異己族群",這不就表示我依民意做事?
高雄板選我出來不就是為了高雄板板眾做事的?您的論點是不是有點奇怪?
不過如果要我說"異己",我看所有違反板規的都是"異己"。
遵守、尊重板規的才是維護高雄板秩序的好板友。
不過為了您的事我回去搜了一下的信件,
發現過去有一封F板友的信件大意是:
回文看的出來你是個熱心又謙遜的人,很樂見高雄板有你這種板主。
沒看到這位F板友多麼的稱讚我!
再回頭看看這封信件的相關文章:
#1SlK_Wc- (Kaohsiung)
#1TiM_jWo (L_TaiwanPlaz)
到底是誰在剷除異己?
又聽說還有一位F板友收到過我字數不足的提醒信。
對照您今天剷除異己的造謠~真是不勝唏噓。
※ 編輯: simonjen (180.177.212.242 臺灣), 10/25/2019 13: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