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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einru 信箱] 作者: simonjen (狂) 標題: Re: 判決疑義 時間: Mon Jun 15 11:51:39 202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我以下幾點回覆: 1.關於您的資料(一)部分內文原文節錄如下: 陳菊任內將高雄市2600億元的舉債額度用掉了2400億 再查相關公告資訊:(單位:百萬元) 格式 = 年度 公共債務 2002 95,074 2003 99,081 2004 107,827 2005 121,047 2006 119,779 2007 134,064 2008 142,992 2009 154,378 2010 163,752 2011 203,231 2012 225,358 2013 235,235 2014 244,804 2015 256,366 2016 252,156 2017 248,745 均未曾出現 2600 億 或是 2700 億數字,如果您想強調陳菊無財政紀律能直 接打字:陳菊無財政紀律 即可,而非是使用或宣傳錯誤資訊,因此想說明此事 並非無他方案可以做為替代,因此以此作為無罪理由實屬不合理。 2-1.關於第二點憑"印象打出來"?那應該會是2400億或2500億,怎麼也不會變 成2700億,顯然顯然就與印象無關。至於是否能判斷錯誤?我想高雄市政府 公告得很清楚已在原判決中有回覆內容,也屬於客觀具公信力資料。況且在下 遍查各年度的公告資料並無所謂的2600億或是2700之紀錄,至於您去哪裡道 聽塗說來的根本不是重點,而是您本該就負有查證責任,不然您哪裡來的立場 說"陳菊無財政紀律"? 2-2.以上客觀資訊已足以證明您所說屬錯誤資訊,根據比例原則,因您數據屬 誤差 6% ~ 9% 之間 故處 "警告"部分。已經對於您的查證能力不足給予相對 放寬,無奈您過去在高雄板一年內(事實上是半年內)連續違規,導致累計上升 ,這點本人實屬無奈,相關可能我想在上一篇也有所解釋,因此不再贅述, 基本上關於累計上升部分我也有所放寬,凡一年內未犯者均無累計,已經是 相較過去的規定放寬許多。 3.誠如之前回覆內容,(一)我是遮住ID判決 (二)判決依據為公共債務法與高雄 市政府公告內容,所以我不了解您所謂的政治判決為何?在下我僅憑客觀數據 與事實對您的言論做判決。至於您為什麼有這麼多的違規導致被板規累計這麼 嚴重?我想這並非我的問題。 4.第三點您說的刁難部分,我只能說我對於所有的板友都是這樣,如果您覺得 刁難,我只能說這僅為您個人的主觀意見,或許將來有其他人提起的時候我 也會想起您曾經也說過,至於變更判決標準?我想就目前來看,多數意見還 是認為如此判決十分合宜。 以上如有疑義歡迎再次來信。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引述《leinru (天階夜色涼如水)》之銘言: : 2700億並非造謠,請收回此判決,理由如下 : 1.我的意思是陳菊任內舉債近2700億,2400億預算動用部分 : 非屬造謠,新聞也查得到,負債數字本來就會變動,況且這也並非我要表達意義 : 我所強調的是陳菊無財政紀律,請收回此項判決,勿曲解我原意 : 查到連結如下: :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6555 : 2.這種數字資訊,大多數人也是看到網路資訊憑印象打出來 : 這種資訊分岔本來就很多,本來我們一般人就難以辨別哪個數字是最正確 : 你這次判決說我未查證清楚,我附的連結上面也有2700億,雖非一年內資訊 : ,但也非刻意造謠,你也無法說我講錯,此次判決有失公允 : 3.很明顯你的判決帶有很多政治色彩,也不用說別人在給你貼標籤 : 過去跟你往來幾封信與你在版上政策跟判決就看得出來 : 我承認我的顏色不正確,但你這個判決已近刁難 : 就上述三點,請撤銷我的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212.242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einru (61.216.55.178 臺灣), 06/15/2020 13: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