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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taff23 信箱]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志火偉大ㄟ)) 標題: 申訴 時間: Fri Aug 12 16:56:25 2022 既然要檢視水桶 你沒發現以前的板主水桶亂判嗎? 累犯處遇是7->30->60->3650 我被罰的歷程是 30->7->60->7 請問哪裡符合累犯的審定標準了? 一開始歷任板主就是亂判 而且 這些都已經定讞了 一事不再理 一罪不二罰 隔了三四年你才來改判 你不覺得很扯嗎? 我真的看不起你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72.98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taff23 (118.168.13.37 臺灣), 09/11/2022 22: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