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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陳述: 本人於汪梯版中,被版友誣告修改其推文 但本人確知,除兩位版友不當發文被我刪除外 並沒有修改其他人的推文 不知版主所依據的証據是甚麼? 證據是否可信? 劣文公告: 18800 m 11/30 VOT1077 □ [公告] 水桶劣文公告 標題 [公告] 水桶劣文公告 時間 Sun Nov 30 23:21:15 2008 ─────────────────────────────────────── 未經同意修改他人推文 ┌─────────────────────────────────────┐ │ 文章代碼(AID): #19CezR2b (Wanted) [ptt.cc] [徵求] 台北市需要幫忙的人~水? │ │ 這一篇文章值 17 銀 │ └─────────────────────────────────────┘ ●18535 2411/30 bete1 □ [徵求] 台北市需要幫忙的人~水球或MSN 原推文
hsing30:這個 樓上 (攤手) = ="11/30 21:34
經修改後
hsing30:這個 樓上 R.I.P = ="11/30 21:34
經原推文者來信申訴 告知 並未有 詛咒他人的意思 該推文已經被修改 造成 該推文者的意思被扭曲 並造成他人誤會 依據板規  9. 嚴禁鬧板文章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      《違者視情節砍文或設劣文,並水桶一週~永久停權》 6.未經同意使用他人ID發文造成他人假象者或是違反站方規定者。 給予 劣文刪除 並水桶一周處分 以上說明 -- ▄▄ ▄▄ ▄▄▄ ▄▄▄ ▄▄▄ ▄▄█ ▄▄▄ ▄▄▄ ▄▄▄ ▃▃█ ▄▄▄ ▄▄▄ █ ██ ██ ██ █▄▄█ ██ █ F ▄▄█ █▄▄ █ █▄▄▄▄ █ █ ███ █ █ █ █ █ G ▄▄ ▄▄▄ ▄▄▄ ▄▄▄▄▄▄▄▄ ▄▄▄ ▄▄▄ ▄▄▄ ▄▄▄ ▄▄ NeedFood36 中信 ◎這裡是土地公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53.7
ninkioh:爽11/30 23:21
teas:**ˋ(  ̄▽ ̄)ˊ*****11/30 23:22
hyrlibra:怎麼又是他...11/30 23:22
chelsea5:水 11/30 23:22
Anns:版主英明11/30 23:22
keller705:ˋ(  ̄▽ ̄)ˊ11/30 23:23
hsing30:就是這樣 感謝版大:)11/30 23:23
ktvno1:XDDDDDDDDDDDDDDDDDDDD11/30 23:23
jasmie:這樣就不能禁止了>.<11/30 23:23
DcupMaze:科科~原來可以這樣子唷~我都被禁很多篇了11/30 23:24
teas:H大是英雄!!!!11/30 23:24
VOT1077:刪除 可以 修改就要看了 11/30 23:24
shan751008:爽啦!! 11/30 23:25
DcupMaze:我也要謝謝H大~最近我又開始無聊了~ 11/30 23:25
Dancingfire:怎麼又是他..... 11/30 23:26
ilg1029:哈哈哈哈 11/30 23:27
kobenash:每天徵幫助正妹,早該桶了 11/30 23:28
ktvno1:Dcu就不要理他啦...(攤手) 小星啊 拍拍11/30 23:28
smallken0410:耶11/30 23:28
airred:好險我沒PO11/30 23:37
cathyjerry:GJ11/30 23:38
原始文章: 作者 bete1 ((正妹專屬好人)) 看板 Wanted 標題 [徵求] 台北市需要幫忙的人~水球或MSN 時間 Sun Nov 30 21:04:24 2008 ─────────────────────────────────────── 經曰:道者不可須臾離也! 所以我時時刻刻提醒自己 要努力的克服萬難 當一個好人 雖然熱血助人,還是會常常遇到嘴砲的鄉民 或是刻意刁難與攻擊的人 但是我助人的熱誠卻絲毫不曾稍減! 為甚麼呢? 因為種種困難剛好可以提升我的能力 而幫助別人的同時,我是受益最多的人阿! 可以享受助人為快樂之本的成就感! 所以我又來徵求當好人的機會 幫助別人又可自我成長 你說,哪有比為善更樂的呢? 以下根據經驗暫擬出版友最常需要的幫助項目 若是有認為需要修正或擴充的 可以推文告知,因為族繁不及備載... 急難救助 水電五金 電腦組裝 無線網路 健康諮詢 心理諮商 逛街殺價 問題解決 唱歌哄睡 吉他教學 聊天解悶 期刊討論 請來信或水球給MSN以利洽談,附照優先! 另外敝人宣告 "本人保有各項服務之拒絕權利" 還有跟大家問候一聲晚安! 最後提醒您: 要找人幫忙 就要認明牌子最老 品質最好 能力最強 信譽卓著 風靡萬千版眾 信件如雪片般飛來的... 本人 暱稱(正妹專屬好人)以及帳號! 才是真正原創,別無分號;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真正好人!!! 謹防假冒喔! 真的需要幫忙的再來喔! 討戰推文跟水球若我沒空就不即時回了... 還是認真幫助別人或是充實自己比較首要阿!!! -- " 請問你為何專門 幫助正妹 呢? " (  ̄ c ̄)y▂ξ " 因為能力越大 幫助正妹的責任也越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44.22
ninkioh:不想11/30 21:04
eustace:是喔11/30 21:05
kobenash:色!11/30 21:05
hsing30:不是這麼需要~11/30 21:05
pollux945:賊!11/30 21:06
本文嚴禁DcupMaze亂版推文
eustace:你也挺無聊的11/30 21:09
ninkioh:幹嘛刪推文阿~~你不能刪你可以禁11/30 21:09
eustace:對啊 被刪的推文說的很中肯實在啊 你心虛吧11/30 21:10
seafool:哈哈老實說我覺得你蠻逗趣的11/30 21:11
kobenash:其他人也會幫DcupMaze推的~你放心~11/30 21:11
kobenash:醒醒吧阿宅,不要老是窩在這邊想騙正妹,謀摳零的...11/30 21:12
eustace:樓上中肯11/30 21:12
bete1:來亂的還要跟他客氣甚麼?11/30 21:13
hsing30:因為推文不喜歡 然後刪掉別人推文嗎? 連忍受都無法做到?11/30 21:14
eustace:亂的定義是? 不合你意的意見就是來亂?11/30 21:14
bete1:其他人推文我有刪嗎?她太離譜而已11/30 21:14
ninkioh:你可以推文說禁他推文但你不能刪11/30 21:14
hsing30:同意妮妮 你可以禁止別人推文 刪推文 這行為不可取喔11/30 21:15
eustace:敢PO就要有接納意見的心胸啊11/30 21:15
jimmyo826:這倒是真的11/30 21:16
kobenash:話說你每天波三篇,到底有沒有騙到人啊?11/30 21:19
eustace:跟樓上一樣很好奇11/30 21:19
pollux945:有騙到樓上的要跟進嗎xd11/30 21:20
bete1:我查版規好像沒有說不能刪推文11/30 21:20
eustace:沒說板規有限制 只是不可取 眾人不喜歡11/30 21:20
kobenash:沒有,我只是想看看有沒有人那麼笨被拐而已 XDDD11/30 21:20
bete1:正妹沒反對就好,呵呵11/30 21:21
eustace:Dcup大連推很超過 一次會太超過嗎?11/30 21:21
ninkioh:刪推文不可取已經是ptt不成文規定囉11/30 21:21
bete1:有幫到人,片人倒是沒有11/30 21:22
kobenash:啊~e大你要被禁了~R.I.P. 一路好走11/30 21:22
kobenash:我也好緊張 >"<11/30 21:24
kobenash:e大你被修文了 >"<11/30 21:25
eustace:對呀 好煩喔 唉 只好...11/30 21:25
禁止eustace亂版推文:有修到推文者抱歉!
kobenash:揪竟~e大什麼時候會被公告禁推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11/30 21:27
f6001234:這人深深的不以為然11/30 21:31
kobenash:可是e大還是可以繼續推耶~真是太神奇了傑克~11/30 21:32
f6001234:^對11/30 21:32
kobenash:e組長眉頭一皺!覺得事情並不單純...11/30 21:32
Kyklos:他幫人幫到連肉體都要奉獻出來了~這麼可貴我都快吐了 11/30 21:33
hsing30:這個 樓上 R.I.P = ="11/30 21:34
kobenash:e大 R.I.P.......11/30 21:34
bete1:e兄,我不希望妳被浸水統,不要再推了!11/30 21:34
※ 編輯: bete1 來自: 218.167.8.20 (11/30 21:36)
eustace:板規沒說...禁止推文...11/30 21:36
kobenash:被威脅了好害怕唷 >"< 肚子餓來去覓食~ (  ̄ c ̄)y▂ξ11/30 21:36
kobenash:下次有看到再來幫推,加油唷~啾咪~ ^.<11/30 21:37
bete1:那我只好抱歉了...
-- " 請問你為何專門 幫助正妹 呢? " (  ̄ c ̄)y▂ξ " 因為能力越大 幫助正妹的責任也越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個人觀點: 敝人認為此為其他版友蓄意誣告 本人所修之推文僅限於有警告推文禁止者之不當發言 其他人僅因為本人刪除此二人之推文就蓄意誣告我修改其推文 不知所根據者為何? 而版主做出此判決的基礎是否恰當? 還是僅憑誣告者得一面之詞就做出劣文判決? 以上 請版務群組明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8.20 ※ 編輯: betel1 來自: 218.167.8.20 (12/01 01:05) betel5566: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12/08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