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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tel1 (正妹專屬好人)》之銘言: : 若就版主前文之標準 : 該員應該提供的是我修改前的全文備份 : 以及我修改後的全文備份互相參照(而且必須確認是真的) : 才可以證明我的確有修改其推文 : 如今題指憑題告者這兩行字就可以說我改其推文 : 而我要澄清 : 卻必須有修改前後的原文備份 : 此點是否呈現出版主的處置不對等之差異? 可是 現在你提供了什麼? 拿了別人提供的證據 當作你的證據?? 你現在什麼都沒提供 就在這裡說 你沒改... 說真的 現在看起來 在您沒有提供任何的証明前提下 這...要我怎麼去維護您的權利?? 別人已經提供了資料 如今 我必須等您提供 對您有利的證據 才能更改您的判決 不是嗎?? 是否 您該去尋找 這部份的相關資料 才比較實際呢?? 不然 您要我如何對等 看待本案的相關申訴?? 以上說明 VOT1077 12/01 01:30 : ※ 引述《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之銘言: : : 公告裡面就有提供 原申訴者提供節錄的證據 : : 原推文 : : 推 hsing30:這個 樓上 (攤手) = =" 11/30 21:34 : : 經修改後 : : 推 hsing30:這個 樓上 R.I.P = =" 11/30 21:34 : : 經原推文者來信申訴 : : 告知 並未有 詛咒他人的意思 : : 該推文已經被修改 : : 造成 該推文者的意思被扭曲 並造成他人誤會 : : ========================= : : 至於修文前 推文的完整紀錄 這個我就不知道系統有沒有這方面的東西 : : 我並沒有根據 一個 原申訴者在 推文的申訴 才給予判決 : : 而是 有特別要求 申訴者給予相關修改前後的內容 : : 才能給予判決 : : 相關查核動作 已經有做了 : : 現在 被申訴者 如果要證明 己身無罪的話 : : 我當然也希望 您能提出證據 : : 不然 現在各說各話 : : 可是在人家有提出證明的前提下 : : 我無法知道您說的是否為真 : : 只能相信 來信申訴並提供相關証明的人 : : 以上 說明.... : : VOT1077 2008/12/01 01:21 -- W 八搶三的霸氣 休息室的歡笑 母親節特輯的感動 < 要投我唷>_^ 2008中職明星賽--球技 歡笑 淚水就看倪福德 <懇請支持>隊投手 請投中信鯨倪福德 36 投票網址 http://www.cpbl.com.tw/sports/2008Allstar/VoteInfo.asp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53.7 ※ 編輯: VOT1077 來自: 220.130.153.7 (12/01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