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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ID:realtemper 二.被申訴人ID:shark 三.申訴事項: 本人不服板主對本人於 #19GeUJvt (MenTalk) 推文之處分 要求板主撤銷判決(不管期限是否已過), 並以公告方式為之,以回復本人名譽。 1.板主的定罪不符合罪名構成要件,且理由與態度之荒唐,實在令人難以想像。 (1)板主對本人所入之罪,是針對「特定對象」的歧視罪名。 但板主對本人的解釋,卻僅在於「質疑」本人指涉「某些可得對象」。 根本就不符合罪名成立的要件。 在先前的溝通中, 本人的一貫訴求,就是主張本人並未指涉「特定對象」, 而板主也承認過自己的認定錯誤,並改判一次。 但問題是,板主的做法表面上看似明理,實則虛應故事,難以服人。 因為板主們在每封信件當中, 一直都無法針對本人質疑之點, 正確的界定本人所指涉的特定對象或群體, (事實上也不可能界定,因為我本來也就沒有這種意思,詳第2.點。) 更以錯誤的「有罪推定」邏輯來做裁判(往來信件當中有說明)。 我不相信板主心裡不明白這種狀況, 也不相信板主看不懂我的訴求, 但是板主完全沒有針對我的訴求來回答。 更令人氣結的是, 板主以「態度才可以服人」來訓示我,似暗示本人態度不佳。 然而板主身為裁判者,後來不但 (a)以疑問句把問題丟回給被裁判者(本人), 罔顧裁判者對其裁判所應擔負之解釋責任, (b)最後更只丟下一句「涵攝是我來涵攝」就不再回應, 一副「法院是我家開的,你有本事就上訴」的姿態, 完全沒有「面對問題癥結並解決之」的意思。 板主之前說我違反板規3.2,然後我主張我沒有指涉特定對象。 ok,板主先是承認他的認定有問題了,並撤銷判決。 板主改口說我違反板規8.2,我主張這個判決存在同樣的問題, 但是板主卻丟下一句「涵攝是我來涵攝」就不再回應。 這是怎麼一回事? 一樣的訴求,為什麼得到兩種不同的態度? 依構成要件定罪,何時變成一件這麼困難的事情? 判決的理由如此不全,回應的熊庹又如此荒唐, 我真的感覺自己的罪名其實叫做「莫須有」,我的標籤叫做「來亂的」。 所以板主就算肯認錯,也還是要凹個理由把我丟進水桶。 正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坦白講一句, 我甚至懷疑我被水桶的真正理由, 根本就不是因為我觸犯板規, 而是觸怒了目前mentalk板上橫行囂張的潛規則(詳後面第3.點)。 (2)關於「歧視」一詞,本人在此有一些想法,一定要加以說明.... 因為本人真的想不通, 為什麼用 "loser" 這麼一般性的字眼來描述情場的失敗者, 竟然也要關進文字獄? 說真的,"loser" 不是什麼文雅的說法,本人當然明白。 但是「不雅」、「酸」跟「違反板規」之間,還是存在著明顯的差距的。 一般情況下,假如板友不是太超過, 例如洗版、辱罵、人身攻擊,或者一些歧視性的字眼如 「破麻」(性別歧視,針對性開放的女性) 「喜憨」(殘障歧視) 「nigger」(種族歧視) 基本上,酸人也就是一種舞文弄墨的方式而已,不到違反板規的程度的。 我相信板主跟小組長都很清楚這一點。 我相信沒有人不知道 "loser" 這個字的意思叫做失敗者, 性別上可以是男或女,場域上可以是情場、職場或人生等, 也可以指任何的種族跟年齡。 因此它甚至比「阿宅」、「公主」等詞還缺乏針對性, 而「阿宅」跟「公主」這些詞大家早就朗朗上口,一般是不會被水桶的。 如果你去 google 打 "loser proverb" 也可以找到一堆俗諺,而這些俗諺顯然也是沒有問題的。 所以我認為,不管板主喜不喜歡,接不接受, 都要認識到 loser 一詞,就只是這麼一般的用法。 故,本人無法接受水桶的理由之二, 就是本人真的不能理解 "loser" 這個字眼, 究竟是犯了種族歧視?性別歧視?階級歧視?殘障歧視?還是任何的歧視? 有哪位先進可以告訴我? 我真的很難接受「loser」這個用詞有什麼可以被水桶的—— 因為這個字不但不成立歧視, 我的推文更沒有指涉特定人或群體,所以也不成立以偏概全。 所以我到底是怎麼被水桶的? 2.本人主觀上根本也沒有挑釁或人身攻擊的意思 縱使不逐字推敲,回歸到我推文的本意來看,那也ok。 小組長若重新閱讀整個原文, 應該不難發現本人推文的目的, 僅僅在於勸告 pinkarita 網友勿浪費時間與偏激人士爭執。 我對 p 網友說:"不要浪費時間跟 loser 打口舌戰 ", 我只不過是陳述一件「中性的事實」: 就是「跟失敗者打口舌戰是沒有用的」。 何況我也沒有指定 loser 是哪個群體,是哪個性別, 是指這篇文章還是別篇,跟 p 網友有推文往來者, 甚至連在 mentalk/womentalk 板還是其他 p 網友跟人推文往來的板都沒有指明。 事實上,我相信我這樣講, 也絕對沒有人可以跳出來證明自己被我指涉。 我講這句話,一點針對性都沒有,就是一個概括性的非歧視說法而已。 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到底說錯了什麼? 我究竟罵了誰?又歧視了誰?以偏概全了誰? 事實上,本人從頭到尾所要求的,就只是一個簡單的解釋: 本人違反板規的要件是如何被滿足的。 如果我人身攻擊,請指出我攻擊誰。 如果我歧視,請指出我歧視誰。 但本人要再強調一次:這是根本不可能被指出的,因為我本來就沒有這種意思! 然而板主定罪不根據構成要件, 除了以「莫須有的理由」讓我入罪、 更以「涵攝是我來涵攝」這種熊庹來敷衍塞責,不思解決問題, 實在令人難以忍受! 請小組長務必明察,為本人主持公道。 3.這點與我個人的權益其實沒有關係, 但就現在的狀況而言,我認為很有必要提醒小組長注意一下男版的治理風格。 現在男板板風對女性極不友善,以仇恨女性來形容已不為過。 許多文章、推文甚至是標題, 就大辣辣的以少數公主病、勢利眼的情形來討論台灣女性。 板上瀰漫濃濃的沙豬味, 常有輕視大齡未婚女性, 不滿台灣女性為何不像過去一樣任勞任怨等言論, 甚至我可以合理懷疑 shark 板主自己就有反進步的傾向(參看本人所推之文)。 就算偶有明理的男性或女性反駁之,也往往是動輒得咎。 事實上,本人所推之文的樓主,pinkarita 網友, 正是在講這件事情。 甚至她還很認真的舉了十幾個具體例子,來質疑板主為什麼不處理這些言論? 但得到的回應,我想大家都有目共睹。 我必須講一句很難聽的: 男板有 3 位板主在管, 但其間的敵意、仇恨、歧視,竟已淪落到跟沒有板主的 Boy-Girl 板差不多。 請問三位板主,這就是你們所期待的樣子嗎? 還是你們覺得,不喜歡的人就不要來?自己一點失職都沒有? 從板主的回應當中, 我感覺到整個男板,甚至是板主,都已經快要喪失理性了。 歧視的言論橫行囂張, 無罪之人卻動輒得咎。 本人除懇請小組長為本人主持公道, 也一併請求調查男板板主對板務的治理, 是否違反有關性別/族群平等的組規或站規 (我想,如果小組長願意主動處理的話,一定可以查到相對的規範。 但若不克處理,我另文提起自訴也沒有意義。 故本人僅以提醒的方式來表達我的意見。) 以上。 realtemp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40.87 ※ 編輯: realtemper 來自: 203.67.40.87 (12/19 12:16)
realtemper:修改完畢。 12/19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