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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ealtemper 信箱] 作者: shark (征服公主與女王) 標題: Re: (存證信函) 時間: Tue Dec 16 13:08:40 2008 ※ 引述《realtemper (Lunatic Pandora)》之銘言: : ★shark 我已經改判也向你道歉 [12/16/2008 12:38:02] : ★shark 至於用8.2我是詢問其他2版主的意見 [12/16/2008 12:38:37] : ★shark 所以我要表達的就是這樣 [12/16/2008 12:39:11] : To shark: 我想表達的點也很清楚 [12/16/2008 12:43:24] : To shark: 如果執法者本身不清楚甚至不遵守自己訂立的 [12/16/2008 12:43:48] : To shark: 遊戲規則,是不能服人的。 [12/16/2008 12:43:55] : ★shark 涵攝是我來涵涉 我不會多作回應 [12/16/2008 12:44:16] : 本人於 [12/16/2008 12:44:16] 收到 shark 板主水球 : 表達「板主握有涵攝的解釋權」並「不再回應」之意 : 然而板主先前回應本人的信件, : 不但未予適當的解釋,更將問題丟回給被裁判者(本人) : 其據以涵攝的邏輯,實難以服人。 : 且判決草率、態度傲慢。 : 本人寄出此信起24小時內,本人尚期待與板主溝通的機會。 : 若板主於24小時內未做出適當解釋, : 則本人視為板主階層的意見已告確定,將逕行循正當管道提起上訴。 : realtemper 請上訴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39.19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4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