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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理由寫了這麼多,任誰看了都傷眼。 我在此以最簡要的方式, 向山獅組長申明我認為這個判決最沒道理的地方。 此後我將不再回應,並接受小組長的裁判,不再上訴。 如果「我覺得你不必跟鄉民打口舌戰」不是指特定群體 那麼「我覺得你不必跟loser打口舌戰」當然也不是指特定群體 一樣的文法,一樣的群體特性(鄉民、loser皆為概括性的說詞,無法被妥善定義), 就應當導致一樣的結論。 理由上篇文章已經講得很清楚。 That's all. rea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4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