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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ikeMyers 信箱] 作者: sexy5566 (萌え最高 5566) 標題: Re: 劣文退回(簽名檔有引戰之嫌 故依照板規處裡)[爆卦] 6年級永遠的 時間: Fri Dec 26 09:31:24 2008 ※ 引述《MikeMyers (你吸二手菸 干我屁事)》之銘言: : ※ 引述《sexy5566 (萌え最高 5566)》之銘言: : : 作者 MikeMyers (被夯滿貫炮阿 哈哈) 看板 Gossiping : : 標題 [爆卦] 6年級永遠的回憶 飯島愛掛了 : : 時間 Wed Dec 24 15:36:51 2008 : : ─────────────────────────────────────── : : http://www.good-ds.com/5/67-122.htm : : 剛剛出來的 還燙手的消息 : : 大家推rip吧 : : 我有連結 他那篇沒有 : : 謝謝指教 : 板規是規定對特定族群 我的簽名檔沒說我只對反煙者吐二手菸 : 我想這是屬於我私德的問題 簽名檔本來就是個人的東西 不需要討好版眾 : 如果版主要延伸解讀成 吸煙者與非吸煙者之間的對立 : 那我想解釋一下 : 吸菸者並不是每個都像我的簽名檔一樣 相信版眾也不會認為每個吸菸者都這樣 : 挑起對立這點就不成立了 : 如果版主硬要無限上綱 我也沒辦法 : 別人看不下去我的簽名檔噓 是他的自由 : 那我也有我的言論自由 我的言論自由應該是限制在版規之內 : 而不是版眾的噓或推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嚴重給予水桶兩週。 1.簽名檔視同為內文的一部份 2.有引戰的嫌疑,已經引起其他使用者的不滿 重點在於"引戰" "蓄意挑釁" 這跟言論自由不自由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你有可以講的言論自由 但是刻意的利用簽名檔引戰蓄意挑釁 也是版主認定的事實 並非一句言論自由就可以無限上綱 因此本人主張判決無誤 本案結案 如有後續疑慮可以上組務版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69.3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205.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