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onamic:要不是有人連版友申訴都龜起來 有必要請人代為轉達嗎 04/04 20:55
→ sonamic:而且抽煙是負面的事情 你敢回應嗎 XD 04/04 20:56
推 sonamic:另外請該版版主先行告知我上次申訴的補充說明是否該另行發 04/04 20:58
→ sonamic:文 因為我把資料寄給你 還是沒下文 感激不盡 04/04 20:59
推 julian0805:你真的是吃飽撐著 不要煩版主了好嗎 04/04 21:06
推 sonamic:版主不對不能申訴嗎? 樓上被人告都不上訴的嗎? 04/04 21:10
推 julian0805:有理再來 你只會騷擾其他人還說什麼~~ 04/04 21:15
推 sonamic:我請其他人轉達就叫騷擾嗎? 別人不願意轉達我就不丟了 04/04 21:17
→ sonamic:況且沒有理的是誰? 是版主大大大人阿XD 04/04 21:17
→ sonamic:他老是說用一樣的標準 Well 我要看他的標準在哪 04/04 21:18
→ sonamic:連抽煙那麼明顯負面的事情都不判決了 嘖嘖 04/04 21:19
→ sonamic:如果自殺被禁止的話 那抽煙也該被禁止 04/04 21:19
推 julian0805:法律有規定不准抽煙就是剌? 04/04 21:20
→ sonamic:版規禁止徵求負面事物、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文章 04/04 21:23
→ sonamic:所以不需兩個條件皆符合 再者 自殺也不犯法阿XD 04/04 21:23
推 julian0805:不想跟看不懂中文的人解釋 04/04 21:24
→ sonamic:你可以不用跟自己解釋 04/04 21:25
推 sonamic:另外 小組上給你上次解釋的連結 你要更多資料我都找給你 04/04 21:29
→ sonamic:沒事就被版主水桶加劣文 哭哭>"< 04/04 21:30
推 playkill:果然是英文~ 我看不懂= =" 04/04 21:30
推 oWindo:先生…所謂負面事物是指公眾認知喔~如果抓路人來採樣, 04/04 22:03
→ oWindo:10個或許有5個覺得抽菸負面,但會有9~10個否定自殺 04/04 22:04
推 pipiblue:對事情不明白的人~接到這樣的信件~非常的突兀~而且..... 04/04 22:46
→ pipiblue:收到信件的跟偉大的sonamic並不熟 為何要幫s大轉信 04/04 22:47
→ pipiblue:偉大的sonamic這樣子的行為 是騷擾到人的 04/04 22:48
→ sonamic:原來在路上問路也是騷擾到人 對不起XD 04/04 22:49
推 pipiblue:原來你闖紅燈 還要問路人這邊會不會開罰單 04/04 23:11
推 iiiivy:說法路只禁止不能在三人以上的室內抽菸... 04/05 00:56
→ iiiivy:基本上在大庭廣眾抽菸或個人房間抽菸不違法!! 04/05 00:56
推 sonamic:自殺不違法也僅是負面事件 為何該版禁止XD 04/05 08:36
推 Darknies:自殺 有教唆自我殘害 違反大眾認知 所以列為負面行為 04/05 08:39
→ Darknies:且販賣香煙以及吸食香煙並不屬於違法.請問如何去成立 04/05 08:41
→ Darknies:"負面行為"的條件呢? 04/05 08:41
→ sonamic:那非教唆自我殘害原來不違反版規囉(筆記) 04/05 08:42
→ sonamic:一堆期刊均足以證明抽煙對人體的危害 應屬負面事件 04/05 08:44
→ Darknies:"凡是都可行 但不見得有益".. 04/05 08:44
→ sonamic:小孩子都知道自殺跟抽煙不好阿:P 是小孩子太聰明還是.... 04/05 08:45
→ sonamic:抽煙不論量多量少 均屬有害行為 XD 04/05 08:45
→ Darknies:吃檳榔, 染頭髮,不正確的飲食 都有機會導致癌症 04/05 08:45
→ Darknies:你認為這違法?...未成年女性越早有性行為罹患子宮頸癌 04/05 08:46
→ Darknies:機率比成年女性高..請問這屬於負面行為? 04/05 08:47
→ sonamic:我說這是負面事件 樓上舉的其他例子引諭失意 04/05 08:48
→ sonamic:你自己先搞懂再來吧XD 04/05 08:49
→ Darknies:那染頭髮 不正當飲食 跟吃檳榔都會罹癌 請問這薯負面? 04/05 08:52
推 sonamic:樓上那些東西evidence based category是多少阿 XDDDDDDDD 04/05 08:54
→ VOT1077:刑法275條 就是徵求自殺禁止的原因 04/05 11:37
→ VOT1077:用言論 推文來幫助欲自殺者自殺 法官會不會認定違反這條 04/05 11:37
→ VOT1077:那是法官〝心證〞 為了避免板友誤觸法規 故而禁止 04/05 11:38
→ VOT1077:喔 對啦 如果說法律是你自己定的算 你說自殺不違法 04/05 11:43
→ VOT1077:那就不違法囉 04/05 11:43
→ VOT1077:至於 菸 這個東西 請你先去法務部問問 什麼時候要被列為 04/05 12:04
→ VOT1077:管制藥品 我就跟著國家的法律走 全面禁止 04/05 12:04
→ VOT1077:這個就不屬於 這個版面討論的範圍了 04/05 12:05
推 sonamic:版規:徵求負面事物、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文章 這是個聯集 04/05 16:42
→ sonamic:不是個交集 似乎你從來沒搞懂過XD 04/05 16:43
→ sonamic:如果版主都不遵守版規 恩 那應該加一條版規 04/05 16:45
→ sonamic:所有版規與版主自由心證抵處者,無效 04/05 16:45
→ sonamic:再者如果你硬要掰法的問題 OK 菸害防制法12,13,14,15條 04/05 16:47
→ sonamic:你自己看著辦吧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4/05 16:47
推 sonamic:BTW 我說的是自殺本身不犯法 閃光本身也要矯正視力歐XD 04/05 16:52
推 JoyceYi: 散光才需要矯正視力 04/05 16:55
→ sonamic:不要都不update自己一下就說菸不是負面事物 謝謝 04/05 16:56
→ sonamic:人有失啼 馬有亂足 打錯字了 謝謝樓上國文小老師XD 04/05 16:57
→ sonamic:另外建議更新版規第四條 版主公告不在期限 04/05 16:58
→ sonamic:不要被檢舉了才說那是公告 版主不是很注重"法"嗎? 04/05 16:59
推 JoyceYi:不好意思 我是生物老師 閃(ㄕㄢˇ) 散(ㄙㄢˋ) 04/05 16:59
→ sonamic:警察值勤違規被檢舉都有個法條來免責 你應該也需要:P 04/05 17:01
→ sonamic:原來生物老師國文素養也那麼好 我們國家有救了 04/05 17:02
→ sonamic:我相信我還有很多錯字 老師慢慢指導我吧XD 04/05 17:03
推 Darknies:我相信你還要被糾正的不只是你的中文.... 04/05 18:01
推 sonamic:洗耳恭聽阿XD 說縮快縮 04/05 18:50
推 pipiblue:是說 果然國文不好 04/05 18:51
推 sonamic:沒辦法 我是草包(攤手) 04/05 18:53
推 pipiblue:沒錯 本篇重點 該使用者 濫用信件申訴 以及 04/05 18:54
→ pipiblue:並以水球信件等方式騷擾本版其他使用者 這才是重點 04/05 18:55
→ pipiblue:其他模糊焦點的推文 小組長可以不用管 04/05 18:55
推 sonamic:樓上在下指導棋嗎? 本篇不受理我可以另行檢舉阿:P 04/05 18:56
推 dreammoon30:版主群已經過討論 並同意此判決 在此說明 04/05 22:24
→ sonamic:何時? 請說明時間點 並提供交談記錄給小組長 04/05 22:25
推 DIDIMAX:恩~我也同意阿~ 04/06 00:54
推 Amgine:附議 XD 04/09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