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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 一 ●13303 26 4/01 nokm □ [問題] 如果版友超愛挑戰版主版規該怎麼辦? ┌─────────────────────────────────────┐ │ 文章代碼(AID): #19qsNkxn (Wanted) [ptt.cc] [問題] 如果版友超愛挑戰版主版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anted/M.1238590958.A.EF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5 銀 │ └─────────────────────────────────────┘ 內容只能看到為 ◆ 此文章無內容 [按任意鍵繼續] 現以無法確認內容是否違反板規 亦或 該發文者已知錯誤 也修正刪除 因為系統因素 故只留下標題屍體於版面上 故 本案無法處分 二 ●24959 4 4/09 - □ (本文已被刪除) [erspicu] 該發文者已經自覺錯誤 修正刪除 無法確認文章內容為何 且已經自行改正 故 本案申訴亦給予駁回 不處分 以上說明 VOT1077 04/11 20:32 ※ 引述《sonamic (冬天來了)》之銘言: : 一.申訴人ID:sonamic : 二.被申訴人ID:Wanted版主等人(請依所附證據信件決定責任歸屬) : 三.申訴事項: : 1.摘要 : 申訴事件:nokm模仿本人文章 跟上次不同篇 : 由於一罪一罰因此提出檢舉 : 證據:9. 嚴禁鬧板文章、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 : 7.對於帶有嘲諷意味的模仿文得經原發文者檢舉版主(不告不理) : 得以心証判定鬧板與否,並給予適當處分 : 版主回應: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24小時,以文章發表 : 起始時間計算。 : 評論:請小組長自己看該版版規 : 24小時的檢舉時效僅明文規定於版規7-5,7-6,7-7 : 版規9-7並未規定在24小時內檢舉 : 2.摘要 : 申訴事件:24959 ~ 2 4/09 erspicu □ [徵求] 有沒有人用減輕體重衝替代役 : 或是免役的 : 由於違反版規逕行向版主群提出檢舉 : 證據:6. 禁特殊徵求文。 : 《違者可不警告直接砍文,設劣文一篇並水桶一週(除第4條)》 : 3.徵求負面事物、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文章,亦不可在此徵求。 : 如:徵求罵髒話、自殺的方法、報復傷害他人的方法。 : 妨礙兵役治罪條例: : 第 三 條 : 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一、徵兵及齡男子隱匿不報,或為不實之申報者。 :    二、對於兵籍調查無故不依規定辦理者。 :    三、徵兵檢查無故不到者。 :    四、毀傷身體或以其他方法變更體位者。 :    五、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申報,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 :    六、未經核准而出境,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 :    七、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 : 根據第三條-四 提出檢舉 : 請小組長處理 謝謝 : 不要再做田野調查了 : =========================以下為信件往返記錄================================== : 作者 sonamic (冬天來了) : 標題 檢舉 : 時間 Tue Apr 7 23:53:04 2009 : ─────────────────────────────────────── : 13303 26 4/01 nokm □ [問題] 如果版友超愛挑戰版主版規該怎麼辦? : 如果版友超愛挑戰版主版規該怎麼辦? : 如果版友超愛挑戰版主版規該怎麼辦? : 如果版友超愛挑戰版主版規該怎麼辦? : 如果版友超愛挑戰版主版規該怎麼辦? : 如果版友超愛挑戰版主版規該怎麼辦? : 給我"個"好方法吧(有人還打錯 打成給我"的"好方法耶 好可憐) : 科科 : 13290 8 4/01 sonamic □ [問題] 如果版主都不依照版規判決該怎麼辦? : 如果版主都不依照版規判決該怎麼辦? : 如果版主都不依照版規判決該怎麼辦? : 如果版主都不依照版規判決該怎麼辦? : 如果版主都不依照版規判決該怎麼辦? : 如果版主都不依照版規判決該怎麼辦? : 給我的好方法吧 : 科科 : 版規9-7 : 跟上次檢舉的模仿文章不同篇 : 請處理 : 作者 dreammoon30 (寧寧) : 標題 Re: 檢舉 : 時間 Wed Apr 8 00:00:40 2009 : ─────────────────────────────────────── : 首先 關於模仿文 :  9. 嚴禁鬧板文章、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 :      《違者視情節砍文或設劣文,並水桶一週~永久停權》 : 7.對於帶有嘲諷意味的模仿文得經原發文者檢舉版主(不告不理) : 得以心証判定鬧板與否,並給予適當處分 : 我知道你很氣憤 : 但很抱歉 依照本版檢舉規定 : 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24小時,以文章發 : 表 : 起始時間計算。 : 也就是 : ),檢舉時效需在24小時之內檢舉, : 逾期不受理,以文章發生時間為準。 : 很抱歉 您檢舉的文章已經超過檢舉時效 : 無法作為違規進行處分 : 下次若有看見類似情況 請盡量於 24小時內通報檢舉 : 謝謝您的來信 : 作者 sonamic (冬天來了) : 標題 [通告] [檢舉]違反版規 : 時間 Thu Apr 9 21:51:29 2009 : ─────────────────────────────────────── : ※ [通告] 共 4 人收件 : ※ dreammoon30 DIDIMAX VOT1077 Amgine : --------------------------------------------------------------------------- : 24959 ~ 2 4/09 erspicu □ [徵求] 有沒有人用減輕體重衝替代役或是免役的? : 一直覺得自己用體重衝替代役或是免役還很遠, : 結果剛查一下發現bmi低於16.5就替代役了,其實還沒有很遠, : 雖然還差5kg,但是我以前高中瘦的時候滿長的時間差不多bmi都在15~16左右, : 可惜上大學後變胖很多,還有點想衝一下...... : 有點好奇有多少人衝減輕體重衝成功替代役的呢? : 再查一下,免役體位bmi需低於14.5...這個猛,有沒有人衝到免役體位去的? 受小第一拜. : 我記得以前BMI在15左右有的時候,就偶然會頭暈.心悸的狀況,男生衝到14.5真的可以活嗎 : ? : 妨礙兵役治罪條例: : 第 三 條 : 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一、徵兵及齡男子隱匿不報,或為不實之申報者。 :   二、對於兵籍調查無故不依規定辦理者。 :   三、徵兵檢查無故不到者。 :   四、毀傷身體或以其他方法變更體位者。 :   五、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申報,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 :   六、未經核准而出境,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 :   七、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 : 根據第三條-四 : 違反版規6-3 : 6. 禁特殊徵求文。 : 《違者可不警告直接砍文,設劣文一篇並水桶一週(除第4條)》 : 1.舉凡各種徵求性暗示或是行為(接吻、作愛等)的文章,皆不得在此徵求 : 。 : 2.舉凡各種徵求與他人直接作肢體接觸的文章,皆不得在此徵求。 : 如:擁抱、牽手等。 : 3.徵求負面事物、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文章,亦不可在此徵求。 : 如:徵求罵髒話、自殺的方法、報復傷害他人的方法。 -- 東京 紐約 每個地點 帶妳去坐幸福的地下鐵 散步 逛街 找電影院 累了我就幫你提高跟鞋 塞車 停電 哪怕下雪 每天都要和你過情人節 星光 音樂 一杯熱咖啡 只想給你所有浪漫情節 風之谷~衛鷹 http://www.wretch.cc/album/vot107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05.78
sonamic:剛好我都有備份(呵欠) 04/11 21:43
sonamic:刪文的時間點請向站方查詢紀錄 絕對在我寫檢舉信之後 04/11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