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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Jeph 信箱] 作者: chocho1981 (o(.```.)o) 標題: Re: 請問為何劣退我文章? 時間: Sun May 31 19:05:02 2009 ※ 引述《Jeph (智識可食! 食之矣)》之銘言: : 版主您好: : 很可惜 您用假設性的問題來回答我的問題 : 那本質上就是錯誤的 : 再來您說我類比不倫不類 那更是無理 : 因為版規本來就一條一條 分門別類 : 用錯誤的法條去起訴被害者是無法成立的 : 如果照您的說法 法律不需要有法目 法條 因為都一樣 : 只要犯法都不行 那是廢話!!! : 犯法者需要知道犯哪種法 所以需要分條列出 : 否則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羅織之刑何需法律 版規 : 現階段版規有不足不處 你不能以感覺量刑 : 第三條很清楚 不能修改新聞內容 且沒有說明不能張貼外文文章 : 很抱歉 : 您的解釋我無法接受 : 請你再解釋一次 否則還我清白 很遺憾這樣的解釋仍然不能讓您滿意 您在板上發文 雖有遵循第三條 卻犯了第六條 故用第六條處置無誤 我不只一次在信中說明 在板上的文章是同時受到九條版規規範的 但我認為您根本完全聽不進去 我想說的話 都在這兩天回覆您的兩封信中說明了 再說下去 也將淪為口舌之爭 並無太大意義 我認為 您若還沒辦法接受 可能再麻煩您跑一次組務版 交由第三者評判吧 祝 安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17.33 -- 要相信科學,不要相信感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0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