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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tel5566 (㊣正妹專屬好人㊣)》之銘言: : 如題 : 本人帳號被烏龍永久水桶案之申訴 : 離最後一次提具相關付件,在我所知的程序下進行 : 業已附上應有證據,至今已三天 : 惟該版版主一直未出面正式回應 : 溝通信件又無解決誠意 : 請示小組長是否該依申訴規定,宣判本人勝訴呢? 我如果沒回應你 請問你哪來的信件可以轉錄?? 既然我已經回應你 你是不是應該靜候小組長的裁定?? 而不是三天兩頭的發文 或是到別人的申訴文下推文闊論你自己的觀點 我再最後一次說明 你的ID不是我給的處分 照著我拿到的證據就是永久水桶 除非你能說明為何你重新申請帳號要使用相同的暱稱 否則你無法說服我相信你不是同一個使用者 以上說明 靜候小組長裁決 另外 你前幾篇推文部分
betel5566:那邊版主的作風是"自以為捍衛正義的使者",11/21 07:54
betel5566:當你沒有違規而他主觀認為你不好,都還會故意耍手段陰你11/21 07:56
betel5566:者種心態本身就失去客觀了,更何況這邊官官相護11/21 07:58
我覺得你毀謗了我 我會到派出所備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42.221.150
betel5566:我又沒專門指稱你,幹嘛要對號入座? 11/22 10:30
betel5566:而且你溝通信件有具體要我說明這些東西嗎? 11/22 10:30
betel5566:溝通信件根本沒解決問題的誠意 11/22 10:32
betel5566:現在反倒說我不加說明甚麼東西 11/22 10:33
betel5566:你這種作風是甚麼心態大家難了自然清楚 11/22 10:34
betel5566:你要我說明甚麼,溝通信件為何不提出? 11/22 10:34
betel5566:當時可作為而不作為,現在在這放馬後砲 11/22 10:36
betel5566:你要我說明甚麼,請寄信到我信箱,我會回答你 11/22 10:36
betel5566:你去備案吧!像你們這種人都只會打嘴砲而已 11/22 10:38
betel5566:這邊是虛擬世界,可以讓你隻手遮天,獨裁妄為 11/22 10:38
betel5566:外面的真實世界,我的身分地位金錢名譽比你高出許多 11/22 10:39
betel5566:我還巴不得你去告!不用在那嚇唬人了,要告就去告! 11/22 10:41
betel5566:不要說告都不告,像某人一樣,我不是被嚇大的!!!!! 11/22 10:46
betel5566:另外,根據某V教我,我本來就有權推文論述我的觀點 11/22 11:00
betel5566:你沒有制止我推文的權利,你有空就快點處理我的申訴! 11/22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