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F101:智障只有死魚魚才是拉 幹 廢物06/27 09:46
F101 就在三分鐘後,被罵的板主 diefishfish 就直接用修文方式公告水桶
※ 編輯: diefishfish 來自: 36.230.40.190 (06/27 09:49)
板主 diefishfish 並沒有依照板規以一般使用者身分在 GossipPicket 實名提出檢舉
更不用說經過其他的板主的裁決,就直接剝奪 F101 答辯權力就直接水桶兩週
這種作法已經明顯違反八卦板規
第二十條:[板主任期制]
‧ 對特定使用者進行人身攻擊、侵權行為等之檢舉,被侵犯當事人需於八卦檢舉板
Gossippicket實名提出檢舉,以匿名方式或未提出檢舉者板主群不予受理。
也違反板規中所規定的利益迴避原則而私自處理
第十九條:[板主自律]
‧依據#1C3jR2tP (L_TalkandCha)『日後,若仍有板主違規行為之檢舉,均需由其他板
主予以判定,判定未違反板規,才得以結案。』。(故任何與板主本身相關之檢舉、
爭議應迴避不得私自處理。)
由於程序不合法,所以請撤銷 F101 的水桶,等到 diefishfish 依照板規以個人身分
提出實名檢舉,並且利益迴避再由其他板主做出判決
因為 diefishfish 利用板主權力濫權違規已經是累犯,在八卦板上名聲極差,
所以鑒請將 diefishfish 永久褫奪其參選和擔任板主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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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2.11.48
推 jorden2895:這篇有可能可以過,加油。 06/29 00:27
推 letmesay:板主都要換人了,有差嗎........ 06/29 00:58
→ AllenHuang:diefishfish根本亂判一通 錯引板規亂桶 06/29 05:20
推 AllenHuang:板規根本沒有講自行刪除未附新聞內文的新聞 06/29 05:24
→ AllenHuang:需要水桶四個月 06/29 05:25
→ biostar:我猜他故意不回「溝通」信件,就是要讓我們至少被桶三天 06/29 05:46
→ biostar:申訴diefishfish得等絕對不會回應的三天,diefishfish桶人 06/29 05:49
→ biostar:不用走程序直接三分鐘後就直接私下解決,這是啥天理? 06/29 05:50
→ iChina:「八卦板上名聲極差…」,看來只有boyx這種人才會極好XDDDD 06/29 09:39
推 rocfrank:個人看法這篇會敗訴的唷! 06/29 10:01
→ rocfrank:第20條說的是板主有-對特定使用者進行人身攻擊、侵權行為 06/29 10:03
→ rocfrank:是自己的違規不能自己審判該案件 而不是剝奪板主管板權限 06/29 10:05
→ biostar:闊號中是「任何」與板主本身「相關」,並沒有限定樓上所說 06/29 10:06
→ rocfrank:不過 第20條怎麼會納入板主自律規範內? 應該是檢舉制度的 06/29 10:07
→ biostar:闊號中的文字說明就是避免有「法官兼原/被告」的情形 06/29 10:08
→ rocfrank:再者 這也應該是限F101本人申訴的吧? 06/29 10:09
→ rocfrank:F10也太過了 點名式的人身攻擊 到那都說不通的 定要處置 06/29 10:13
→ biostar:但是不可以他處理,而且板規有說不到檢舉板實名檢舉 06/29 10:16
→ biostar:就不可以處理,這是板規明確有說的 06/29 10:16
→ biostar:很多人罵的更難聽,是不是都可以跳過實名檢舉,直接私下跟 06/29 10:17
→ biostar:板主要水桶處分? 06/29 10:17
→ biostar:板主直接相關,自己球員兼裁判,更是不應該 06/29 10:19
推 coon182:下台前申訴還是有差,若集滿兩個警告可一年內不得參選 06/29 12:29
→ bouly:這篇會過就太好笑了 06/29 17:20
推 coon182:嗯...其實這篇有九成會過喔 06/29 18:41
推 shahe:0.0 06/29 19:09
→ Kay731:這篇99%會過 以我兩任版主的經驗 06/29 21:31
推 ttnakafzcm:這篇會過拉 ......... 06/29 21:54
推 morrischen2:biostar大加油! 06/30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