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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6/4號在AllTogether 發表一篇文章 版規 3.劣文一篇不水桶 ◆ 手動置底(此條板規自2008.2.4開始實施,不溯及既往) -手動置底以「三天內最多發一篇、七天內最多發二篇」為原則, 特殊情況由板主判定。 ↑主要針對文章內容相同或類似者 ex.10/1發了一篇,10/4可再發,之後10/8可再發一次文 通常大家以為10/7就可以再發, 但這樣即違反七天內最多發二篇規定。 (10/1~10/7才六天) 依版規規定 三天一篇 七天兩篇 4+3=7 依規定 我可以在6/7號又發表一篇文章 依版規 我是沒違反版規 可是版主卻把我劣退 6/4號的文章 被我刪除了 剩下被劣退的證據 6/07 KY ◇ 退回文章(手動置底)[徵男] 誠徵男友(新竹.高雄) 請評評理 可以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203.9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02293800.A.422.html
ra065311: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06/09 14:13
ra065311:其中被處分文章備份請自信箱轉錄 公告自看板轉錄 06/09 14:14
ra065311:溝通信件自信箱轉錄 06/09 14:14
ra065311:轉錄後不可有任何編輯行為 修改標題請善用大寫T 06/09 14:15
ra065311:另外依歐兔設定 轉文需要有發文權限 06/09 14:16
ra065311:故請將公告先按F轉寄給自己 之後再從信箱轉到本板 06/09 14:16
ra065311:最後 申訴前請確實與原處分板主溝通 06/09 14:17
Kindkid:我不知道怎麼轉錄信件耶 06/09 14:40
ra065311:^X 也就是Ctrl+X 06/09 14:42
※ 編輯: Kindkid (122.117.203.90), 06/09/2014 16:20:34 ※ 編輯: Kindkid (122.117.203.90), 06/09/2014 16:22:30 ※ 編輯: Kindkid (122.117.203.90), 06/09/2014 16:25:16
ttnakafzcm:你用分身轉是怎樣 = = 先轉到自己信箱再轉過來 06/09 16:28
Kindkid:上面的時間是重點 轉記就沒有上面PO文的時間ㄌ 06/09 16:32
ra065311:誰說不會有= = 06/10 00:10
ra065311:忘了最重要的一點 既然是kindkid2被處分 06/10 01:16
ra065311:那為什麼要用kindkid來申訴? 06/10 01:16
Kindkid:兩個帳號都被處分 06/10 13:10
ra065311:兩帳號被處分原文都需轉錄 06/12 00:49
ra065311:公告的部份可能要問板主 目前是沒看到有公告 06/12 00:50
ra065311:然後最重要的溝通佐證 06/12 00:51
chingfen:不同帳號要個別申訴並附上原文、處分公告及溝通信件(轉錄 06/12 02:52
nick1119:本版本來就禁止多重帳號 既然原先帳號違規 又何必開分 06/25 00:36
nick1119:身來貼文? 06/25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