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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6 信箱] 作者: iPad3 (被蘋果遺忘的孤兒) 標題: Re: [推文] 98485 第四次檢舉 時間: Fri Aug 15 20:22:48 2014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拜託 請跟據內文及上下文 : 定義 我挑釁的對象 : 這篇推文是挑釁台灣人? 別鬧了.... : 並且 我是台灣人 這篇應該定位成自嘲 不是挑釁 : 最重要的是 : 第一條 檢舉違規要件 :  ̄ ̄ ̄ ̄ ̄ ̄ ̄ ̄ ̄ ̄ : ‧ 使用本板檢舉違規文章均需附上以下內容,如有缺漏板主可選擇不處理該檢舉文。 : 1.文章標題【如:20025 + 7 1/28 oZAQW □ [新聞] 】 : 2.文章代碼【違規文前按大寫Q可顯示該文章代碼 如:(AID): #1H1TzLE_: 3.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問卦、謾罵、引戰,也可貼出板規輔助檢舉】 : 4.違規人名稱 : ‧ 板主得不受理超過七日違規之檢舉文章。 : ‧ 板主若經過五日未處理之檢舉文,可再次提出檢舉。 : 1 7/26 Anonymous. □ [推文] 98485 : 2 7/31 Anonymous. □ [推文] 98485 : 3 8/06 Anonymous. □ [推文] 98485 第三次檢舉 : ● 4 s 2 8/12 Anonymous. □ [推文] 98485 第四次檢舉 : 超過 時限 判決應屬無效 :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1.檢舉文章: : :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 : 1.文章標題【如:20025 + 7 1/28 oZAQW □ [新聞] 】 : : ●98485 7/26 YOYOGIVEME R: [問卦] 王丹fb上信眾們沒回應的勁爆留言,有掛?! : : 2.文章代碼【違規文前按大寫Q可顯示該文章代碼 如:(AID): #1H1TzLE_: : #1JqlZn7p : : 3.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問卦、謾罵、引戰,也可貼出板規輔助檢舉】 : : 版規七 : : 4.違規人名稱 : : A6 : : 欲檢舉的推文內容 : : → A6:台灣人盲理爛情又好片 : : 以偏概全 引戰、挑釁台灣人 您好: 底下逐一針對您的問題回答 (1) 使用者於 7/26 發文後,您於 7/26 推文句子 而使用者於發文後的七日內,也就是 7/26 就檢舉您的推文 文章代碼(AID): #1JqlsWRL (GossipPicket) 33909 7/26 Anonymous. □ [推文] 98485 完全符合檢舉板檢舉流程 而,檢舉板亦有提到 ‧ 板主若經過五日未處理之檢舉文,可再次提出檢舉。 故第一次檢舉時,經過了五天以後提出二次檢舉 不過可能沒被注意到,之後也符合檢舉板所提 「隔五日若板主沒處理提出第三次、第四次檢舉」 故,檢舉流程完全符合程序 (2) 您提到的 ‧ 板主得不受理超過七日違規之檢舉文章。 很明顯這條板規是寫「板主得不受理」,也就是「板主可以不受理」 而非「板主不得受理」 = 「板主不可以處理」 具體化例子來講是指,假設您於 7/1 違規 而有一名使用者於 7/10「第一次檢舉」 則板主可以「選擇」不處理 注意到這邊,是可以「選擇不處理」,而非「完全不能處理」 回到您的狀況,您於 7/26 違規了,無論 (A) 使用者於第一天就開始檢舉 ------------------------------- 符合程序 (B) 就算完全沒有人檢舉您,板主日後看到也可以主動處理 ------- 依然符合現行程序 無論是 (A) 或 (B) 哪種狀況,都是可以執行 當然,我不會這麼無聊沒事去找事做 XD 都是有人檢舉,且符合檢舉制度我才去處理的 這是您對這條板規的誤解錯誤 (3) 「蘋果使用者是智障」 .................. .................... .............. 「阿沒有啦,我也是蘋果使用者,我是自嘲而已」 您覺得合理嗎 XD 一樣分兩個部份去討論分 (A) 您提到了「台灣人盲理爛情又好片」 沒錯,您是台灣人,但我也是台灣人、隔壁的四叉貓也是台灣人 XD 很明顯已經挑釁、引戰了「同樣是台灣人的其他人」 (B) 您若要自嘲,應該改成 「我是蘋果使用者,我真是個智障」 也就是「我是台灣人,我盲理爛情又好片」 很明顯,就是自己講自己,而不會造成挑釁、引戰到「同樣是台灣人的其他人」 綜合以上,對於您的判決維持原案 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八卦板主 iPad3 2014/08/15 20:22 -- 天下第一大板 - 八卦板板主 ▁▁ 珊艾 「給我一個鍵盤,我可以給你全世界」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64.4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6 (116.226.32.80), 08/23/2014 22:37:26
A6: 附註 未按時間排序 08/23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