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martinmask 信箱]
作者: martinmask (Michael)
標題: 請版主撤回檢舉案成立公告
時間: Tue Sep 22 21:40:16 2015
talk版hateonas版主您好:
本人要求hateonas撤回本人的被檢舉案成立一事。
文章代碼:
#1L-T1Jml (talk)
理由:
1.本人無挑釁、引戰甚至是攻擊特定人的內容,多數文章都是自己寫給自己看的,
就算是回文也是回給自己看的。talk版沒有人規定不能寫給自己看吧?
2.本人所貼的簽名檔文章連結作者為Artoflife與作者GeminiMan,憑甚麼文章內容
出現的某個ID就可以檢舉挑釁跟引戰呢?某人的簽名檔超連結內有某些ID就叫做挑
釁嗎?我想事實不言自明。本人只是引用了公告文跟talk版以前的文章作為簽名檔
,在不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中華民國法律法規跟ptt站規底下,並無不法,
還請hateonas撤回公告。
請版主盡速回覆,謝謝。
martinmask
201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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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化四徵兆
推宅:XDDDD~ 您的包裹 喂~學妹電腦壞了 原來我沒朋友...
□ ○ ○ ○ 你去修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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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來就開機 網購真便利 不會想出去 交際等於零ψQSW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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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martinmask (123.194.221.252), 09/23/2015 08: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