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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anted 看板 #1MtQwPMA ] 作者: redskyfly (紅紅) 看板: Wanted 標題: [公告] 水桶公告 時間: Tue Mar 8 00:38:46 2016 67640 1 3/07 Darknies R: [問題] 被fired的感覺? 版規7-2 七天 4. 每人每日文章最多三篇,每篇字數20字以上,不得一行文或注音文。 《違者除多PO外,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水桶一週》  1."ㄟ"請用"欸","ㄜ"請用"呃",很多表示語氣的"字"其實都可以用國字表 示。 2.詢問字音,或討論有關注音等問題者不在此限。 藝名與表情符號等需以注音表示者不在此限。 3.字數定義:a.標點符號、表情符號等不算字, b.以多個英文或數字組成一個詞義者,皆認定為一字。 網址,電子郵件或其他英文單字。 c.回文所引述之原文以及簽名檔,發文提示亦 不列入文章字數。 d.用多個字組成一個大字,或是圖皆認定為一字。 4.篇數定義:PO完砍除的文章也包含在一天三篇之內,並非砍除就不算 三篇。或查同一人申請多個帳號並在本版發表篇數高過三篇 一經版主發現或是檢舉不經警告直接執行處分。 單日每多PO一篇則多計一週水桶處分,得累計計算, 5.如事後修文造成文章字數不足者,一經檢舉視同本規定處分。 6.無論字數是否超過20字,凡一行文則依照本條版規處分 7.留查條款: 觸犯本條文首犯者如於二日內,寄站內信告知版主群非故意觸犯 ,版主群判斷後屬實後得於隔日協助解除水桶, 並列為〝留查名單〞,保留三個月名單內ID如再犯則加計一週(共兩週)處分,留查名單ID三個月後 未再犯則主動解除留查狀態。 如因違反板規4且水桶處分超過一週,則不適用於留查條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88.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nted/M.1457368729.A.58A.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arknies (61.219.171.243), 03/15/2016 18:15:55
lovesooman: 你拿版規4來判決7-2? 03/16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