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xptt: 欸,我發現你很愛造謠,什麼黑歷史,請說出來並拿出證據,10/15 13:37
→ chxptt: 我看不懂你這樣抹黑我是什麼意思,你跟我朋友的送養人有10/15 13:37
→ chxptt: 關係嗎10/15 13:37
別在我的文下面離題吵架 拜託惹
※ 編輯: mono5566 (118.170.65.194), 10/15/2017 13:40:33
噓 gannimade: 上面貓本拿不出證據就含血噴人喔 10/15 13:47
推 huhuiying: chxptt你曾在女板黑流浪動物團體的秒刪文標題就有『動 10/15 13:50
→ huhuiying: 保』2字 歡迎去站方告我 這樣你的秒刪文黑歷史一調出 10/15 13:50
→ huhuiying: 誰也別想騙 10/15 13:50
噓 gannimade: 不要跳針好嗎 證據拿出來啊 10/15 13:51
→ gannimade: 而且文章內容是三小?你說黑就黑?誰知道是不是你的貓 10/15 13:52
→ gannimade: 本腦在腦補 10/15 13:52
→ SnowAmy: mono 其實我對你好像不錯 O.O!? 10/15 13:56
→ Luson162: 同意給資料 不代表同意被公布 想告可以直接去告啊 威脅 10/15 13:59
→ Luson162: 詆毀人家是? 10/15 13:59
推 moshenisshit: 那個帳號大家習慣就好,很喜歡起底別人,聲稱自己擁 10/15 14:27
→ moshenisshit: 有證據,但是打死都不敢直接貼在女板,你們繼續跟他10/15 14:27
→ moshenisshit: 吵下去他會說叫你找一個板讓他貼 10/15 14:27
推 huhuiying: 拜託樓上 站內信和匿名管理編號我要怎麼貼?踩線好嗎10/15 14:29
→ huhuiying: 更別說樓上你後來的匿編又被se大檢舉欸 10/15 14:29
→ huhuiying: 你怕的話就別找人站內信查水表啊10/15 14:30
推 niceplay1131: 樓上還沒累阿 我茶剛泡好來一杯吧 10/15 14:33
推 huhuiying: 來啊 我喝 看不慣一堆黑人還撒謊做賊喊抓賊而已 10/15 14:40
噓 gannimade: 無憑無據含血噴人 還真好意思說呢 貓本真不意外 10/15 14:42
推 huhuiying: 你是說mos的證據嗎?還是那句 站內信與匿編如何貼? 10/15 14:48
→ huhuiying: 而且那跟貓的事一點關係都沒有 10/15 14:50
噓 gannimade: 啊就拿不出來嘛 講一堆廢話 10/15 14:50
推 moshenisshit: 真的是拿不出來廢話超級多XD,又多指控別人一個事情 10/15 14:51
→ moshenisshit: 了,然後一樣沒有證據 10/15 14:51
推 huhuiying: 奇怪欸 你的匿編的確被比對出來濫檢反被se大檢舉啊 10/15 14:52
噓 kawaiio: 接受條件也要接受公審威脅侮辱,我想這才是M屬性爆發 10/15 14:53
噓 silentalice: 接受條件裡有說沒傳照片要被人身攻擊和肉搜公審?中 10/15 15:03
→ silentalice: 途敢這樣說? 10/15 15:03
推 bengowa: 支持hu大公佈 那個m帳號一天到晚反串 有夠煩 10/15 15:05
推 huhuiying: ben大不然你公開貼一篇文 與你的那位近親好友授權我可 10/15 15:07
→ huhuiying: 以在底下貼出站內信與匿編如何?這應該不踩板規吧? 10/15 15:07
推 bengowa: 我的近親好友是誰啊? 10/15 15:09
推 likebadday: 養貓問這麼多很正常吧 他好歹是一條生命 要將一條生命 10/15 15:10
→ likebadday: 交付給一個陌生人手上十幾二十年 這樣的要求並不苛刻 10/15 15:10
→ likebadday: 啊 更何況很多人會因為生病 老了 或是很多問題隨手拋 10/15 15:10
→ likebadday: 棄動物 10/15 15:10
推 huhuiying: 就是你為了他站內信查我的人啊 而且他竟然知道你爸爸 10/15 15:12
→ huhuiying: 面試你同學的文章是唬爛文欸 關係不錯喔 10/15 15:12
推 bengowa: 痾 等等 所以我站內問你他是誰你不回我 就是因為他說那篇 10/15 15:14
→ bengowa: 是唬爛文? 10/15 15:14
要吵架請另外開一篇文吵.... = =
這之中 使用者前後提醒了兩次,
吵架並非一個人能成立的
若今天有20個人在作者的文章下爭吵
根據您的說法 是否要使用者一個一個提醒才能判違規呢?
從mono5566本人 提醒推文別再他的文章下爭吵時
其他人若有注意到 或是 有給予尊重
應該立即打住 並不應該繼續延伸
或是擴大傷口
因此
敝人的最終判決仍然是水桶3個月
望使用者能理解
並再次重申
若有不服
歡迎至組務上訴
本人並不阻止
也謝謝使用者事先來信溝通 告知
Chen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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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主公 只有劉備 只有劉備! 沒你這曹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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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moshenisshit (1.169.177.64), 10/18/2017 19: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