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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ric19990726 信箱] 作者: Kamiyu (同天內只計一次) 標題: Re: (Kamiya) 退回文章 坂、皇、賈、賽 申訴! 時間: Mon Apr 29 14:36:22 2019 你所說的都是你自己心裡想的 認為板主自行判定自由心證 認為板主自創板規 先前已去信說明理由,我不再與你溝通,請自行申訴 請勿再來信 ※ 引述《eric19990726 (黃家祖師爺)》之銘言: : 不好意思 請問您無依照板規10規定判決 : 自定義板規 : 也已檢附理由證據 : 組務判例也附上 : 結果信件已讀不回 : 請問板主是這樣當的嗎? : 有時間水桶別人沒時間解釋退文規範? : 還是還要我再解釋一次退文規定給你聽? : 板規10有沒有你上述情形之規範 : 還是你今天走在路上警察看你不爽也能開罰 : 罪刑法定懂嗎? : 請回覆板規10施行細則判決理由! : 禁止類推適用原則懂不懂? : 我很理性你用板規說服我我就不跟你吵 : 但你如果用你的自創板規隨意退人文章 : 我絕對據理力爭! : 從退回文章之初 : 退回文章打不當標題 : 第二次打了兩篇信結果只回不到兩行字 : 依據何條版規 : 板規10情形適用在哪也不說明 : 請問這樣是當板主該有的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124.10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eric19990726 (220.135.22.10), 04/29/2019 16: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