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rgeEagle (鷹界彭于晏)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 不服 Wanted 版主 LittleCalf 判決
時間Fri May 3 12:27:20 2019
因版主gogin持續修改該文,故針對他所提論點再次回應。
※ 引述《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之銘言:
: 就原申訴者的定義
: 1.維基百科「廢話」之語彙頁面即提及:臺灣政界人士常用的幹話一詞是指聽起
: 來有一些道理、但事實上細細琢磨似乎沒說什麼內容,感覺很浮誇的話,類似於空話。
: https://imgur.com/vve8q1s
: https://reurl.cc/WzyL5
: 在這定義 廢話其中之一的定義可以等於幹話
: 但反之 幹話的定義不一定只有廢話而已
: 一般字典與維基百科亦無法為幹話下定義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0523/930348.htm
: 幹話這字眼亦是由蔡委員所發出
: 其實他自己都無法正式定義這詞彙
: 我也只能說 一個字彙各自表態了
: 自然申訴者2的定義也順便解釋了
: 至於3的定義
: 而這是一般D-card對於幹話定義的閑聊
: https://www.dcard.tw/f/talk/p/228948627
: 裡面有各種說法
: 當然有溫和的 亦有我這種解釋
: https://news.tvbs.com.tw/ttalk/detail/topic/10455
: 當然 這篇文章
: 一樣的幹話各自解讀
: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706/1386014/
: 這部分他的解讀跟我差不多
: 什麼是「幹話」,我的簡單定義是:「聽了之後讓你只想回罵一聲幹的,就是幹話。」
: https://bit.ly/2vzxRGr
: 非常感謝3rd幹話組組長為我們重新定義"屁話"&"幹話"&"廢話"
: 定義如下:
: 屁話即「別人聽到了會覺得講者是低能兒的話」
: 幹話是「別人聽了會覺得很幹的話」
: 廢話則是「無意義的話」
您僅以個人社群言論作為佐證資料,實缺乏佐證公信力,
故FB及D-CARD言論便不須行討論(即使您該篇D-Card文章認為幹話為不雅文字仍是相對少
數),也盼您後續能以客觀之資料作為答辯證明。
至於您所擷取之文章(
https://news.tvbs.com.tw/ttalk/detail/topic/10455),
於第一段文章即可明顯看出幹話之意係
顯示對於一些聽起來很有道理,但仔細琢磨好像沒說甚麼內容,感覺有浮誇、廢話的語言
稱之為「幹話」,再深入閱讀可得知該文章係探討以幹話一詞
去批判別人不懂得去欣賞他人或是尊
重別人發言的心理態度。而我於推文字句可知並非惡意批評,僅是與版友閒聊之疑問句。
再按,仍
無法於該文章見得此詞彙係不雅字句及人身攻擊之意,實難苟同您之答覆。
至於蘋果日報那篇文章我無會員無法觀看,故不評論。
: 所以幹話的定義
: 亦可以用原申訴者一的定義
: 臺灣政界人士常用的幹話一詞是指聽起來有一些道理、但事實上細細琢磨似乎
: 沒說什麼內容、讓人心裡面很想罵他髒話(國罵)的話語。
如果有詞彙可反應出「讓人心裡面很想罵他髒話(國罵)的話語」就該視為違規嗎?
若我今日推文「我超想罵髒話的」,是否該被禁言了?
因為我反應出「心裡面很想罵他髒話(國罵)的話語」的心理狀態
此情況與版規8之不雅文字與人身攻擊用語有何干係?
您所提之言論皆讓人匪夷所思。
我很肯定版主gogin為該申訴案之辯論,但若您的答覆不斷偏離此申訴主軸
「為何幹話一詞被視為不雅文字與人身攻擊用語」實在無討論意義。
請把辯論之答覆聚焦於此次申訴主軸,勿再偏離訴求方向。
: 本人這才是幹話原本的原意。
: 本人認為
: 如樹幹 幹什麼
: 這個幹字 追究原意
: 本身並無損貶或辱罵之原義
: 但幹話的幹字
: 如同上述解釋
: 確為國罵之意
上述皆係您主觀看法所增訂,請勿以個人主觀意識衍生任何字意,
否則任何問題皆可衍生出負面之意,還請以可得知絕大多數證據茲以佐證。
: 實為不雅文字
: 因此才認定為幹話兩字為不雅文字
: 有些話語不否認隨著時間流逝
: 慢慢變成口語話的字眼
: 但追究其原意
: 並非為一個適合使用的字彙
: 觀看以上對於幹話之解釋
: 不只有本人個人觀感認為
: 幹話的幹字 為不雅文字
: 當有一天 幹這個字變成語助詞
: 是否須開放這個字為非不雅文字呢??
此例與本申訴案訴求相差甚遠,單一幹字係普通一般人所信之不雅文字。
實難與本申訴案之幹話相提並論。我們皆難確定未來「幹」字之意,
僅能針對當下之環境背景進行討論。未來是否開放單一「幹」字非為不雅文字,
不在本案討論範圍,待時代環境變遷後再行討論。
: 希望藉由此判決來作為本版對於幹話這兩個字
: 是否為本版判決是否違反版規8的依據
: 辛苦組長了
再次申明,我很肯定版主群為本申訴案所作之答辯而努力
但請將答辯聚焦於本申訴案之主軸訴求,勿再衍生歧異,模糊焦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2.124.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56857642.A.87B.html
※ 編輯: LargeEagle (211.72.124.239), 05/03/2019 13:43:45
推 gogin: 主軸不就是在解釋幹話的幹字是否為不雅文字 114.42.129.174 05/03 14:08
→ gogin: 我想我亦拿出正反兩面的論述來說明 114.42.129.174 05/03 14:09
→ gogin: 您只是單方面拒絕這為本人對幹話的論述 114.42.129.174 05/03 14:10
→ gogin: 您所謂主軸訴求我亦於在本文內說明 114.42.129.174 05/03 14:11
→ gogin: 您所謂的媒體上我亦有找到認同我想法文章 114.42.129.174 05/03 14:12
您所找到認同您論點之文章,我已於上方評論,
屬不雅字眼及人身攻擊之論點微乎其微,
實難找出不雅字眼及人身攻擊之意,煩請您細讀我之答復。
→ gogin: 您亦只是用無會員資格而否決該證據呈現 114.42.129.174 05/03 14:12
→ gogin: 個人社群言論祇是佐證而已是否列入證明 114.42.129.174 05/03 14:14
→ gogin: 就看決斷者是否採證 但亦不否認 此亦為一 114.42.129.174 05/03 14:15
→ gogin: 般人之意見 114.42.129.174 05/03 14:15
若個人社群單方面言論可做為呈堂證供,那僅是比誰號召的人數多罷了。
不過如您所說是否能列入證明,就由組長裁決,不再另行評論。
→ gogin: 蘋果日報文章內 我也有節錄文章內容 114.42.129.174 05/03 14:16
→ gogin: 我想這部分應該不會再次累述 114.42.129.174 05/03 14:18
您於蘋果日報網址僅評論以下兩句,我無會員觀看全文,無資格對此回應
若您認為此文章具有強而有力之觀點,再煩請您節錄全文,感謝。
: 這部分他的解讀跟我差不多
: 什麼是「幹話」,我的簡單定義是:「聽了之後讓你只想回罵一聲幹的,就是幹話。」
再者,您說「聽了之後讓你只想回罵一聲幹的,就是幹話。」
今天我很矮,若有人在版上對我說:「妳好矮」,我心裡是會很想罵幹的,
但這代表「妳好矮」係不雅字眼了嗎?我能要求您以版規8予以處分嗎?
我講的話會讓他人心裡罵幹,即代表所說之話語為不雅字眼嗎?
您之說法實難證明「幹話」一詞與不雅字眼有何關聯。
→ gogin: 推文所說 我超想罵髒話的是否違反版規8 114.42.129.174 05/03 14:19
→ gogin: 板上很多文章都這樣說 實際回到幹話兩個字 114.42.129.174 05/03 14:20
→ gogin: 如果您用廢話 垃圾話 常用字眼 並不違規 114.42.129.174 05/03 14:21
→ gogin: 而您用了幹話這字彙 我想解釋就是主軸 114.42.129.174 05/03 14:22
→ gogin: ^本人確實認為有爭議的 114.42.129.174 05/03 14:24
1. 「我超想罵髒話的是否違反版規8」僅是針對您於原文所述「
幹話的定義亦可以用原申訴者一的定義,臺灣政界人士常用的幹話一詞是指聽起來有一些
道理、但事實上細細琢磨似乎沒說什麼內容、
讓人心裡面很想罵他髒話(國罵)的
話語,確為國罵之意」-此段落作回復。
2. 根據上點,您將「讓人心裡面很想罵他髒話」之任何話語定調為國罵,不就等同於
將有此種心理狀態之字句如「我超想罵髒話的」視為違反版規8?您清楚自己在說
什麼嗎?
→ gogin: 您一直說我的論述偏離主軸 就只是您不認為 114.42.129.174 05/03 14:25
→ gogin: 我的想法跟您一樣罷了 所以這部分就讓 114.42.129.174 05/03 14:25
→ gogin: 組長去判定 如我提供之資訊 幹話亦有人 114.42.129.174 05/03 14:26
→ gogin: 認為實為不雅文字 非我一人看法 114.42.129.174 05/03 14:27
→ gogin: 本人使用版主之裁量權 非個人主觀意識 114.42.129.174 05/03 14:28
→ gogin: 並無不當 114.42.129.174 05/03 14:28
本人已將訴求論點及例證於申訴主文、證明及回復中詳述,
我亦無法時時刻刻針對辯論進行答辯,
就請組長作主進行最後之判決。
最後還是感謝您之回復,感謝組長之辛勞。
※ 編輯: LargeEagle (211.75.237.7), 05/03/2019 15:11:21
※ 編輯: LargeEagle (211.75.237.7), 05/03/2019 15: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