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quiz 信箱]
作者: quiz (~隨堂測驗~)
標題: Re: 申訴被刪文
時間: Sat Jul 13 23:30:51 2019
※ 引述《arsonlolita (網路環保人士)》之銘言:
: ※ 引述《quiz (~隨堂測驗~)》之銘言:
: : 我已經說新聞來源有署名
: : 也給你看判例和Bignana的說明
: : 若你覺得自己沒判錯
: : 請問我是否可以直接去組務申訴了?
: 我認為bignana的說明有瑕疵
: 我認為版規中要署名的意義是在ptt轉錄的內文署名
: 你故意拿掉記者那行再發文然後要版主點去網址找有沒有記者
: 這個我不能接受
: 連同這封請當證據請向組務申訴
: 謝謝
bignana 並沒有瑕疪
因為那條規定本來的用意就是不准貼沒記者署名的新聞
而不是貼文必須寫記者名
請問我是否可以直接去組務申訴了?
如果你不同意
依組規我要在三日後才能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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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4.5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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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quiz (114.137.14.57 臺灣), 07/13/2019 23: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