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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_SecretGard 看板 #1TRD5vO4 ] 作者: iLeyaSin365 (365) 看板: L_SecretGard 標題: [證一] 男版版主barbarian72判決案1:#1TR7KsDe 時間: Mon Sep 2 16:23:20 2019 ※ [本文轉錄自 iLeyaSin365 信箱] 作者: iLeyaSin365 (365) 標題: 溝通信#1TR7KsDe (MenTalk) 時間: Mon Sep 2 13:39:33 2019 板主 查 我本次被水桶的始末為 按照板規7發文-> 但禁止太多人 判定引戰 所以板規1禁言-> 修改板規7 是這樣沒錯吧 我比較好奇的是 既然規定有模糊地帶 不是應該先修改完再禁嗎 人民信任法律,行使法律,縱有權利濫用之嫌, 是否也該先修改法律的漏洞 先檢討法規本身 抓以後才犯規的人, 而不能溯及既往呢? Ps.也就是,不能抓已經因信任法規而照規定行事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169.98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iLeyaSin365 (114.35.79.6 臺灣), 09/02/2019 16:23:2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iLeyaSin365 (42.70.169.98 臺灣), 09/02/2019 19: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