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ssisi: 純以檢舉板行為,未達09/30 16:05
然後直接!
的理由是什麼,
根據我所找到的證據,很明顯可見該位檢舉人
1. 提供虛假資訊
2. 利用女板檢舉板的板面鼓吹肉搜特定使用者,甚至貼上他人的粉絲頁面截圖也無妨?
3. 或者是利用檢舉板引戰?
那麼為什麼會認為以檢舉方式做上述行為未達?
檢舉板板規對於這些是有規範的:
┌─────────────────────────────────────┐
│ 文章代碼(AID): #1RK6hqwx (Women_Picket) [ptt.cc] [公告] Women_Picket 板?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_Picket/M.1531996916.A.EBB.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推發文規範]
15. 違反同一條板規三次以上或惡意發文者直接水桶二年併退文,推文則水桶二年。
20. 禁止發表與本板主旨無關、擾亂本板秩序、號召鬧板、人身攻擊之言論,
或是過度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詞。需經板主群合議裁定是否違規。
匿名發文違反上述條文者處退文;
具名推發文違反上述條文者,初犯禁言 1 個月,累犯禁言 6 個月並得視情況退文。
還是板主仍認為這樣子還不夠惡意?
若以判例角度來看,
日後是不是依循這個模式,
大可發檢舉文抹任何人是特定政黨黨工/某候選人粉、
貼出任何人的臉書的文章、
或是直接在檢舉內中指稱OOO發表仇恨言論、XXX說要炸捷運事後把內文修掉
都是沒問題的?或是說這是要求當事人檢舉?
我個人希望第一次出現的案例(本次是第一次有人提供虛假資訊做為檢舉使用),
板主們能夠更加深思考如何防堵。
如果無法建立判例,那則請板主們修改檢舉板板規將此加入禁止事項。
※備註1: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備註2:
本文稍後會寄給 Assisi/flower42 以做為溝通信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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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77.162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ono5566 (111.253.156.79 臺灣), 10/03/2019 21:28:33
※ [本文轉錄自 mono5566 信箱]
作者: mono5566 (優雅氣質不反串) 看板: Women_Picket
標題: [通告] [板務] 關於 #1TaLzrxH 檢舉案未達疑問
時間: Mon Sep 30 18:09:06 2019
※ [通告] 共 2 人收件
※ Assisi flower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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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標題,
我想問的是我的檢舉案被A板主判定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