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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ndy90498 信箱] 作者: andy90498 (發錢喇幹) 標題: Re: [文章] 784290 andy90498 政問 時間: Sat Nov 2 10:37:44 2019 ※ 引述《arsonlolita (板主)》之銘言: : ※ 引述《andy90498 (發錢喇幹)》之銘言: : : ※ 引述《arsonlolita (板主)》之銘言: : : : 請你先解釋九萬被酸是哪一位? : : 我朋友喔 你不認識的人 : 你朋友是誰怎麼會跟12萬的事務官比? : 該不會叫林飛帆吧?看推文的鄉民也認識你也沒反駁 : 老實講你這理由真的很爛 : 這次改判警告七天 : 星期一上線修正,我家電腦壞了手機不能設定 : 如不同意可再往上申訴 那個 我是就版規條文的部份跟你討論並希望你能說出你判斷的標準 所以我寄信是不了解哪裡讓板主覺得政問呢 從頭到尾提到林飛帆這三個字的人只有板主你 在我原本的文章 包含編輯紀錄 板主你都可以去看一下有沒有林飛帆三個字 如果有 我被桶180天 是我罪有應得 但實際上就是沒有 這才是我寄信的理由 禮拜一的時候 我會再看板主的改判公告所引用的版規 不好意思 因為我覺得我有做錯我願意承擔 但如果我沒有觸犯到版規而又被該條版規處分的話我會繼續上訴 以上 打擾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238.224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ndy90498 (112.105.238.224 臺灣), 11/04/2019 15: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