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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ords2012 信箱] 作者: ubcs (覺★青年超冒險蓋) 標題: Re: 你確定政治文可以用18條連續處分嗎? 時間: Sun Sep 19 17:46:11 2021 ※ 引述《words2012 (づ′・ω・)》之銘言: : 八卦板本來就沒有禁止政治文 : 第四條「無八卦之泛政治文章,板主得刪除之。」 : 頂多是可以刪除 : 1.為啥政治文可以被當成違規,一直用18條警告多次、加重處分? : 沒有違規的文,確定可以用18條處分到比政問還嚴重? : 2.第十八條「警告二次者,則處以水桶一個月處分」 : 四篇政治文,確定可以懲處四次? : 請把我被水桶四個月的四篇政治文寄給我,謝謝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 ̄ ̄ ̄ ̄ ̄ ̄ ̄ ̄ ̄ ̄ ‧ 發文(含回文)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且文章有八卦性質,即為政治八卦。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歷任、現任之正副總統、政務官、 黨職人員、民意代表、競選中之候選人、參加黨內初選的總統和立委候選人、發言 人、常見於相關媒體發言之幕僚)及上述人員之伴侶。 ‧ 議題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政府職務、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政黨政治。 ‧ 無八卦之泛政治文章,板主得刪除之。 ‧ 禁止他板轉錄無八卦之政治文章(包含政治FB文章、政黑板文章),違者水桶三個月。 ‧ 如有政治相關八卦請直接爆卦,不允許任何形式之政治問卦,政問無論是否自刪, 或發文後修改內文,一律刪文並水桶三個月。 ‧ 當政治人物有多重身分時(例如:藝人),非政治身分的相關問卦以泛政治刪除。 無八卦之泛政治文,得刪除之 第十八條:〔警告、水桶〕  ̄ ̄ ̄ ̄ ̄ ̄ ̄ ̄ ̄ ̄ ̄ ̄ ‧ 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輕微、或違規處於模糊地帶或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處以警告並   水桶一週,警告二次者,則處以水桶一個月處分、第三次處以水桶兩個月、第四次以 上一律水桶三個月。(警告追溯期為一年) 多次違規可以處以警告,不然一直PO板主每天幫忙刪就好,亦達不到勸告效果 相關判例如以下,如要上訴請至組務按程序申訴 ●15386 ! 7/10 hua828797 □ [宣判] andy199113 申訴 ubcs 案 ┌─────────────────────────────────────┐ │ 文章代碼(AID): #1WwPONC6 (L_TalkandCha) [ptt.cc] [宣判] andy199113 申訴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25921047.A.30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63 Ptt幣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192.119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ords2012 (111.240.141.160 臺灣), 09/19/2021 18: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