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TalkandCh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CNloler 信箱] 作者: ubcs (覺★青年超冒險蓋) 標題: Re: 請板主提供被刪文章之備份 時間: Tue Nov 9 13:29:29 2021 ※ 引述《CNloler (緣妙不可言)》之銘言: : 八檢板的檢舉文章:#1XBQ4qfU : 小組上訴需要,請板主提供被刪文章之備份。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HUAWEI RVL-AL09. 刪除文章已寄回至信箱 第六章 不受理案件 第 12 條   本組不受理以下情形案件:   一、超過14日之處分案(以處分時計)。     若看板另有板務申訴程序者,得以完成其板務申訴程序時計。   二、超過14日違規案件(以發生時計)。   三、跳板IP或不明來源使用者的案件。   四、提出申訴、檢舉案件所需檢附之證據,經系統自動清除者。 跳板IP不受理申訴案喔,請順便提出非跳板之證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192.119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Nloler (113.116.33.31 中國), 11/14/2021 21:3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