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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irate75 信箱] 作者: playkill (玩沙) 標題: Re: 依照規定提出申訴 時間: Fri Apr 26 11:10:48 2024 pirate75您好: 有關本案因違反板規二說明如下 1. 同禁言公告說明本案原文為自駕並收取交通費 因此違反板規2-8 8.對於文中出現:車馬費、茶水費、便當費、油資、免便當費車資等 相關字句的,視同本條文處分 處以禁言處罰 是否要徵收交通費請主辦人員自行斟酌 唯內文部分請遵守現行板規 2. 另有關本案文章提及自駕+交通費 共有四篇文章,因此維持原判禁言28天 不再修改 以上說明 謝謝 ※ 引述《pirate75 (pirate)》之銘言: : 有關禁言28日 : (2024/04/26發布) : 係內文自駕 費用包含交通費 : 板規二*4 禁言28天 : 首先,既有揪團分類,開揪出遊團也屬於合規 : 先行列出可能費用,為出遊團必須事項 : 如不得列出衍生之交通費用, : 還請協助要如何敘明, : 還是一律不准,要請駕駛必須自己吸收。 : 是否可統一說明以利後續避免誤觸板規。 : 再來,本人無意爭辯出遊必要之交通費, : 與日常常見之車馬費、油資、免便當車資相關字句的異同。 : 誤觸版規被處分也坦然接受。 : 惟本人於04/21首度發文,至04/25鎖文 : 中間過程有發四次文 : 均未見三位版主有任何處分與警告, : 卻遲至第四度發文始鎖文 : 造成多度誤觸,處分略嫌過重。 : 還請重新裁量,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45.151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irate75 (223.140.17.165 臺灣), 04/26/2024 11: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