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cubo (和keroro同一天生囧>)
看板L_TradeCente
標題Re: [轉錄]Re: [問題] 關於動物買賣問題? 網路販售~魚
時間Fri May 4 21:14:32 2007
不好意思..雖然說討論就此結束..但是沒養魚的人請看魚類買賣的另一種看法
※ 引述《loverlover (小蜜桃)》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 亂入一下,新聞在講的應該是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
: 25條
: 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經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許可,擅自
: 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者,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
^^^^^^
: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不改善者,應令其停止營業;拒不
: 停止營業者,按次處罰之。
提醒一下..PTT寵物寄養版業務擴及全台..價格便宜..還沒跟主管機關登記辦理....
A、是否以營利為目的而為經營
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以『營利』為目的,『經營』……」可知,其
立法目的所規範的經營者,應僅限於專門以繁殖、買賣或寄養為營利者,而一
般非專門以此為業之人(如一般民眾),偶一為之地以其寵物進行繁殖、買賣
或寄養,此處不應將本法之限制主體範圍解釋為一般非專門以此為業之人,應
僅限於專門、慣常,以此為職業為營利者。
●目前水族買賣文中尚未出現以魚類為主的活體買賣去營利的人..買賣的幾乎都是二手魚
1.水族館不能給二手魚妥善的照顧..魚病潛伏期較長..
病菌寄生蟲不易發覺..不像哺乳動物能抽血檢疫..
且魚隻的檢疫和治療藥費多大於二手魚本身價格..檢查時間長..
需要更多缸子等硬體輔助..一些大型魚不易混養需要個別的空間..而空間就是金錢
故大部分水族館不想接這燙手芋頭..
以高雄來說..根本就沒有號召水族收容的水族館..以下是簡單的流程
┌健康的→市價賣給魚主
┌有賣相的魚是商品┤
┌免費.賤價給水族館─┤ └生病的→賣到算賺到.
│ (收容所) └沒賣相的魚.病魚→死了丟.當肉食性魚種的飼料
二手魚┤
└比市價略低賣給魚主→魚成為寵物.魚主願意花時間金錢照顧單一生命.
結果都是被賣掉..為什麼要給收容所或水族館賺.讓魚在水管折騰.讓原魚主認賠..?
魚的生命有限..以觀賞為主..除了昂貴的器材外..平常照顧不需太多花費..
想"擁有"大部分的"魚"是要花費的..
除非能自己去池塘.河裡或海裡捕獲想要的魚種.水草軟體..并承擔未知的寄生蟲和病菌
當然這是不可能..花的時間.捕撈器材的成本和風險遠大於去水除館購買..
而二手貓狗呢?
成年貓狗平常照顧的花費遠大於市價..
生病更要不少醫療費..年紀越大越需要的時間和金錢
導致現在的台灣..各種極需認養且免費的貓狗愈來越多..安樂死的也越來越多..
2.繁殖魚類營利不容易..轉手魚不等於營利..
目前市面上昂貴的貓狗品種..能繁殖的情況大同小異..
不需刻意營造的環境..不結紮會有多次發情的機會..有固定的幼兒數..
幼貓幼犬有極高的利潤..一隻上千上萬
目前市面上最平價的紅蓮燈..1隻10-20元..能繁殖的情況微乎其微..
需要刻意營造的環境和水質去模擬原生地..
能順利產卵不等於能順利孵化..能順利孵化不等於每隻小魚能順利長大
幼魚幾乎是負利潤..體弱多病又不漂亮
紅蓮燈的親戚日光燈..目前有大量繁殖的技術..水管特價1隻一元..要怎麼營利?
再說便宜好養的一般孔雀魚..能在魚缸繁殖..你能生我也能生..
有板友靠這個營利嗎?沒有..而且有很多贈送的文章..
很多常見的觀賞魚來自原生地的野生魚..(海水魚.軟體.燈科魚等等)
但是沒有人養來自原生地的野生貓狗鼠兔
野生魚總有一天越來越少..以買二手魚和人工繁殖魚來說..也是另一種環保的概念
3.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者應向主管機關辦理..看網路禁賣活體(應該要包括魚嗎)
流浪貓狗的問題大家都很清楚..繁殖者不負責應有的道義責任和成本轉嫁給社會
流浪魚是..強勢的外來魚種大量繁殖..造成本土魚種的浩劫....
問題是..強勢的琵琶鼠..食人魚..黑魔鬼..也不是隨便一般魚缸能繁殖的..
根本的原因是棄養..你丟一隻我丟一隻..就在水裡結婚定居生小孩..
通常棄養也是賣不出去..水族館又不收的二手魚.
可能只有進口更強勢的物種..才能動搖到澄清湖的食人魚強勢地位
另外魚自有食物鏈..肉食性魚通吃..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死魚給蝦吃..
人道問題上..會被撲殺的棄養魚也是那些春風吹又生的強勢魚種..
跟買賣二手魚和人工魚有什麼關係?
最後..誰養魚沒死過魚的..誰能說他的魚都是老死的..不是不會養害死的..
以動物保護法論..算虐待魚嗎..是不是要通通抓起來..還是觀賞魚不在法律之內
打到這裡..魚類的活體買賣有什麼被禁止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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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ucubo 來自: 61.223.245.52 (05/04 23:19)
※ 編輯: cucubo 來自: 61.223.245.52 (05/04 23:22)
推 zick0704:重點是PTT站方不允許活體販賣啊,跟動保法無關 05/19 05:26
→ zick0704:寄養收費問題牴觸法令倒是真的... 05/19 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