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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請版主來回應做說明 ※ 引述《edward522 (RDF)》之銘言: : 我要申訴forsale版 jakevin版主 : 沒有提出任何警告就直接重判一個月水桶 : 關於我的水桶 : 我沒詳細看板規 : 只有注意到一天不能超過5篇 : 確實是我的錯 -.- : 但是,從8/6那篇開始 : 我都沒收到警告過 : 所以我並沒有注意到我已經違規了 : 因此我以我自以為合乎規定的方式繼續po文 那是否8/6之前 曾經有收過警告通知? 板規於6/6就已經成立了 發文前沒有詳細閱讀版規不會是版主的問題 (板主在修改或新增版規均會在文內說明何時何日修改過任何版規) : 但是,該版主卻直接判長時間水桶一個月 : 我沒收到過任何警告,以致於一直用同樣方式繼續貼文 : 該版主卻因此判定我這樣是所謂的"情節重大" : 而他所謂情節重大的標準, : 就是因為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 : 從8/6號開始依照"每天發文在五篇以內的規定"發文 : 並且從未收到警告過, : 如此便構成他所謂的情節重大 我看了版規其中 你直接犯了三條 重複發文 2日內再發 舊文未刪 情節重大與否則由版主認定 : 情節重大的條件也是完全由他自己判定 : 這樣是否對我有些不公平? : 我是否應該有被警告而知道自己已經犯錯 : 而知道不該如此? 已請版主來說明 : 並且該版主似乎有依自己情緒判斷 : 誰有權利可以被警告 而誰又可以不需要警告就直接水桶 : 的自由心證,隨心判決 : "情況嚴重被水桶的您也不是第一人" : 以上這句是他回應的內容 : 我認為,並非只要有板友可以接受這種不合理的規定 : 其他的板友就也必須接受才可以 : 再者,我沒有手動至底,該版主也將這個罪名扣在我身上 : 如有需要,我可以將該信件附上 : 另外,我還想請問 : 當我被水桶 而我認為這是不合理,並且該版主看法不同時 : 因為這是該版的事情,我是否有權利向該班主詢問我該到何處申訴 : 我向該版主詢問了2-3次,他卻完全不願意回答 : 我認為這是與該版務有相關的事情 : 他這樣不削一顧的態度,完全以自我為中心 : 這樣是否恰當? 這種人是否適合擔任版主職務? : 如果該版主確實有做出失當的行為 : 是否也該依照他的邏輯 : 不需要警告,直接請他離開forsale版? 這是版主私德問題 與公務無關 你又何怎判斷他不削一顧 以自我為中心? : 又,是否該版主有這種權力 : 可以在有版友違規時,只要故意多拖幾天再處理 : 即可不需要任何警告,並且把"情節重大"的帽子扣上 : 就把版友趕出該版? : 而只要該版主心情好或是交情好,就可以只用警告帶過即可? 這不是拖幾天問題 既然7月份以前文章都沒有任何問題 卻為何在8月份開始出問題? 是否與自己沒有詳細閱讀該版版規有關? 在檢舉板主以自我為中心來處理這件事情同時 是否有想過自己的這篇檢舉文卻也是以自我為中心來發表? loverlov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243.94
edward522:8/6前也沒收到過任何警告,我從未收過任何警告 08/12 18:17
edward522:我是一般user 但他是管理者 08/12 18:31
edward522:難道管理者應該以自我為中心來管理嗎? 08/12 18:32
edward522:我寄信詢問他關於板務在何處申訴好幾次 08/12 18:36
edward522:並其中一封整篇內容就只有問他此事,回應只有諷刺的內容 08/12 18:38
edward522:這樣也算恰當嗎? 08/12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