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ekosan:支持版主~~~~~~~~~ 07/29 13:43
※ 引述《pplilian (胭脂扣)》之銘言:
: 由於您的解釋本人已了解
: 再無異議
: 感謝您的答覆
: 請告知另一板主
: 本人已備份所有他對於本人在期間所恐嚇人身攻擊之文字
: 向上提告
: 請洽PTTLAW板
: 我違反板規得到水桶,我認錯
: 但對於人身攻擊的尊嚴,本人絕的必需要求得正義
: 再度感謝您的解釋
: 本人以後不會再犯
: ※ 引述《loverlover (小蜜桃)》之銘言:
: : 妳難道不知道...
: : 妳前面這三篇
: : 就是違反了第一次規定
: : 美容市場版的違規是以累計制的
: : 警告已經等同於第一次違規
: : 第二次違規之後就是水桶處罰
: : 第一條已經是違規第一次了
: : 所以這次"分開張貼"便已經是第二次違規
: : 版主判定水桶並沒有錯
: : 所謂的分開張貼
: : 是說"徵" "賣" "換"
: : 可以分開張貼 或者是合併貼
: : 但是 只要是同類型的文章
: : 例如"賣"
: : 就必須只能發一篇文章說明
: : 但是避免文章太過於攏長
: : 版主有規定
: : 只要內文"販賣物品說明"有超過三個頁面
: : 就可以分開張貼兩篇文章
: : 但是
: : 如果是文章前言
: : 販售人的規定 方法等
: : 這些均不屬於販賣物品內容
: : 也就不能涵蓋在"三個頁面"內
: : vnn的文章我看過
: : 他是把保養品跟化妝品分開賣
: : 但是文章內容要販賣的東西真的很多
: : 超過三個頁面以上
: : 這種情形 分開張貼是可以被允許的
: : 所以版主判定你違規兩次是正確的
※ 編輯: imaustinn 來自: 122.124.34.202 (07/23 19:15)
你怎麼不說說
當你收到我的違規通知時
你是怎麼兇我,威脅我如果不解釋清楚,就要申訴我呢?
當你口口聲聲說你看過版規,但是說出來做出來的,都是違反版規的時候
你對我和版規有基本的尊重嗎?
沒有!
原來版主就是應該要讓人兇,讓人威脅
都不能有情緒
如果不必恭必敬回應,就是恐嚇人身攻擊嗎?
那你對我的威脅恐嚇要怎麼算?
原來你口中的正義,就是只許你對別人威脅恐嚇
當不當板主對我來說一點也不重要
但是,這點小小的尊重我很在意
我只是把你加諸在我身上的,通通吐還你而已
所有信件我也都有留著,要不要全部一起公開?
相信到時候難看的不會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