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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要我請當事人寄信給你也可以 但不要現在跟我講這個 當初並沒收到你任何駁回通知 如果你認為檢舉信未露出 id 不處理 早應該先跟我講吧? 那請問為何還寫信去問對方? 動機是什麼? 有人檢舉 但檢察官一看都不起訴了 還去找嫌犯來問話做什麼?? 所以有完整的檢舉信(當初拿來事證那封) 您就會處理嗎? 我只收到3/13的回信 就是下面 其他什麼都沒有 2.我對您的mail說明不太理解 你mail說 -- 我把你的證據 節錄 給他了 他目前是仍未有回應 所以目前該項物品依然是無法代買 之前的代買目前也以 現貨代買認定 :) 不知道這樣的處理 您是否滿意 有任何意見也歡迎提出 :) 1.他目前該項物品依然是無法代買(我以為他違反版規了) 2."現貨代買"(我以為就是存貨代買的意思 forsales) 那這樣到底是可以還是不可以?? 而且您們最後於3/19砍了這篇文章 如果您判定不違反版規 那我更要反映了 該網友一直聲稱是請影城工作好友代買的 那為什麼拿的期限足足晚了兩個月 是10/1/98 我現買就是12/1/98 而且我才問 他就馬上可以答出票期 那這樣就是他手上一定有現貨嘛 對方一直沒向您回答我所提的證據 那就是他說不出個所以然呀 不然您拿我提的證據給他解釋是為了什麼?? 我也未看過他有解釋什麼 (從3/13後未見過您回信 哪有事證不採用的通知?沒收過) 對方回答合邏輯再來說吧 什麼各大影城員工都認識 都可以隨時隨地幫他拿票 太扯了吧 ※ 引述《majorrei (嗯~我想想吧)》之 銘言: : 原來這件事還在這裡吵 @@" : 我以為都解決了~所以沒來組務看 平常沒事不會看組務~"~ : 總之 我的回應是 檢舉信 沒露出id 找不到當事人 : 所以駁回 : 我以發信給原代買人了 : 他自己也很關信這件事 以上 : 有要再檢舉 請提出新事證 : 還有 給k版友 不要說我都不處理 : 我不是發信給你說 你的事證不採用了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7.176.6.163 ※ 編輯: kevinl 來自: 218.166.104.4 (03/24 20:10)
ACCR:3/19我刪文是依據"舊文未刪"這點。:) 03/25 15:25
ACCR:第388篇我的回應第6點有寫到喔。 03/25 15:26
我當初檢舉那篇的原因是他當forsales在賣 並非舊文未刪 或是文章相近 ※ 編輯: kevinl 來自: 218.166.97.74 (03/26 07:43)
ACCR:您的通告信中有寫的檢舉點:1.共有4篇類似文章重複po。 03/26 23:24
kevinl:各2篇相似文章 就是四篇 03/28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