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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vinl (不得不低調)》之銘言: : BuyTogether : 1.這版規有點嚴 詳下說明 : 2.處罰又很重 7/21開始 似乎也沒宣導期(新法上路也有宣導期不是嗎) : 除非是很故意犯規 有必要一下就罰人水桶一個月嗎 設劣文? 您舉例下面那條罰責已於7/4,由Annier板主已先行公告了 5181 m 1 7/04 Annier □ [公告] 合購板部分罰責更新,歡迎推文討論 該文內提及: 作者 Annier (安妮兒) 看板 BuyTogether 標題 [公告] 合購板部分罰責更新,歡迎推文討論 時間 Sat Jul 4 01:48:34 2009 ─────────────────────────────────────── 合購板目前有些罰責,預計更新,以下是預計更新內容 先po出來跟大家討論,還有沒有其他條也需要一併修正的 如果沒有問題的話,以下修正預計7月中旬正式實施 所以正式實施是7/21開始...緩衝期在7/4po板後 未得到任何人對新罰責之訴請與抗議 故7/4已po文公告置底,無人反對及建議,於7/21公告實施 21-4=17天 有17天宣導緩衝期哦^^ 進板前先行閱讀該板置底文章(亦或板規)是對該板之尊重 本條板規已實際實施, 如您對於進板無讀板規,並說明PO文前不知此條板規之存在, 這樣板主也非常傷腦筋的..(每個人都說我不知道呀,那板主立定板規之用處何在呢) : 威秀電影票 : 我自己用信用卡替人代買 是一種方式 這也只能一到四才能使用 價格便宜很多 : 我自己要團購團票也是另一種方式 但是沒必要用這團票賠錢去替人代買吧 : 兩者要相提並論 也太扯了吧 : 上面說避免有自徵or營利之嫌 請告訴我 自徵在哪 營利在哪? 我看是賠錢吧 : * 5) 在合購&代買版雙重PO文 :   因合購跟代買的界線模糊,避免有自徵or營利之嫌, : 全面禁止合購者在合購版與其他版面發文徵求, : (其他版面包含:代買版、網路拍賣平台、任一版面、合購網…等)。 : 雙重徵求po文,從嚴認定,以「品牌」做為執法依據, : 只要你在代買開設「a家」物品,合購一律禁止合購「a家」之商品。 : ex:代買開SK11的之甲組合,合購板合購SK11之乙組合 →禁止 : ex:代買開a商城任一物品,合購板合購a商城其他物品 →禁止 : →設劣文,依情節輕重水桶一個月~一年不等 這條板規的歷史發展過程,我可以一一跟您說清楚, 雙PO就是雙PO,無論您有無營利、自徵,雙PO對本板是非常嚴重之事 本板之開明定義,不能將主購與代買身分搞混, 故開板板規一開始就定義,因合購與代買界線模糊, 即便您有無自徵與營利之嫌,均不得在雙PO在合購與代買 對我們來說,時常有人把代買與主購身份搞混, 這時候令身為板主的我們非常困擾, 有的人甚至都還會認為,我沒營利呀,為什麼不可以雙po, 代買的身分,在合購板內,本就是非常敏感, 在合購板的主購們,應該都不喜歡被冠上「我是代買」亦或是「我是賣家」的名號 如果對這樣的說法有疑問,非常至chat82gether板詢問, 應該有不少主購們,可以向您說明。 最原始板規內就有提到了: 四、合購之準則: 1.合購板之基本宗旨是希望營造一個無營利的購買平台,因此以下狀況 在板上是不能用合購的名義的: 2).代買物品 →禁止同時發文於代買板與合購板,違者視同賣家自徵。 第一代罰責如下: 14.在合購&代買版雙重PO文 由於有時合購跟代買的界線模糊,故禁止合購者同時在代買版發文徵 求以免有自徵or營利之嫌。 →依情節輕重水桶一週~三個月不等。 第二代板規在我們上任後(1年前,即更改如下): 5) 在合購&代買版雙重PO文   由於有時合購跟代買的界線模糊,故禁止合購者同時在代買版發文徵  求以免有自徵or營利之嫌。   並禁止發合購文的同時在網路拍賣等平台、其他板面、合購網…等做代買(購) 同樣依照在合購&代買版雙重PO文條例做處分  →依情節輕重水桶一週~三個月不等。 修正為第二板本,是我們發現越來越多人,一直在鑽漏同, 原來板規只定義在代買板,但越來越多人以代買名議,po在其他頁面/板面, 故有第二代板本,新增「在網路拍賣等平台、其他板面、合購網」也列為代買範圍。 這條是一年前修定,更沒有什麼宣導期的問題了吧。 實在是有非常多人不看板規,又繼續鑽漏洞, 加上很多人認為代買品牌的a組合,就可以合購該品購b組合, 認定是不一樣的物品(但這樣對我們又是另一種困擾) 代買身分不可錯置為主購,故修正第三板本 * 5) 在合購&代買版雙重PO文   因合購跟代買的界線模糊,避免有自徵or營利之嫌, 全面禁止合購者在合購版與其他版面發文徵求, (其他版面包含:代買版、網路拍賣平台、任一版面、合購網…等)。 雙重徵求po文,從嚴認定,以「品牌」做為執法依據, 只要你在代買開設「a家」物品,合購一律禁止合購「a家」之商品。 ex:代買開SK11的之甲組合,合購板合購SK11之乙組合 →禁止 ex:代買開a商城任一物品,合購板合購a商城其他物品 →禁止 →設劣文,依情節輕重水桶一個月~一年不等 再加上我們發現,實在有不少的人,因為水桶日期輕微, 一犯再犯,別人檢舉就抓,令我們防不勝防, 故將水桶提高,希望從嚴認定,期盼代買與主購身份,不要搞混在一起。 以上,花了一個早上時間打完,昨天也已信件來回已久, 讓您不甚滿意,以至來組務申訴,真是我的不對, 是因為您信件提到「對此條板規有不服的話,要去哪裡申訴」 當然對我而言,只有組務是讓您申訴之地方, 昨日信件已溝通多次,但無奈申訴者不甚滿意, 如本篇再度回覆無滿意,就直接請小組長判決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4.124.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