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adman1523 (笨板走天下)》之銘言:
: 不知道是不是發在這邊?
: ※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1E6oae42 ]
: 作者: asadman1523 (笨板走天下) 看板: PttLaw
: 標題: [申訴] 板規沒有明確規定不能刪除推文版主卻把我水桶
: 時間: Tue Jul 12 00:47:34 2011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asadman1523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youko
: (b)文章編號: #1E0TuE_T (BikerShop)
: 3.被申訴之判決︰
: BikerShop 看板已暫時禁止您發表意見 (放入水桶名單)。
: 原因: 多次刪除推文
: 其它資訊請洽該看板板規與公告。
: 4.不服理由︰
: 板規沒有規定不能刪除別人推文,版主卻直接水桶我一個月
: 我刪除推文是因為別人諷刺我賣太貴,而板規上沒有寫不行刪除推文
: 難道版主不是依照板規??何不現在修改版規?
: 依照現行版規是沒有水桶我的理由的
刪除他人推文非常容易引起爭議
這在Ptt的任何一個公開板面上都是不爭的事實
更何況從此人所發表的多篇(三篇以上)文章看來
他刪除了不只一位板友的推文
因此我以板規七就維護看板秩序此點
將asadman1523水桶一個月
但後來asadman1523來信告知板規中並無明確規範出"禁止刪除他人推文"
因此我亦同意將他水桶期限改成兩週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作者 youko (還是早點睡吧) 看板 BikerShop
: 標題 [公告] BikerShop板規(請務必詳讀)
: 時間 Sat Nov 18 23:55:25 2006
: 七、為維護看板秩序,以下情形的推文視情況砍文不另行通知,
: 浸水桶一個月並設劣文,且視情況加重處理,累犯者永久水桶:
: 1. 人身攻擊、刻意筆戰、在板上吵架等。
: 2. 蓄意亂板文章,如故意挑起戰端、故意比較某些車種
: 、以偏蓋全、故意模仿ID、語氣或態度惡劣等。
: 3. 刻意發表與biker板無關的推文。
: 4. 公佈他人的信件、水球紀錄、個人隱私資料等。
: 以上沒有寫說不能刪除推文
: ※ 引述《asadman1523 (笨板走天下)》之銘言:
: : ※ 引述《youko (還是早點睡吧)》之銘言:
: : : 您多次修改他人推文
: : : 同板規第七條處理 謝謝
: : 板規第七條哪裡寫不能修推文?
: 板規的確沒有清楚寫到
: 但修改他人推文同樣容易造成筆戰、吵架等紛爭
: 我會在更改新版板規時加入此條
: 您的水桶期限亦縮短成兩週
: 煩請在期滿時來信將您復權
: 我並沒有造成筆戰、吵架等紛爭,而版主寫完這封信後
你有造成紛爭 因為有板友檢舉你修推文
如有需要我可附上信件並請該位板友回應
: --2011/07/14
: 收到信後目前也沒有把我的水桶縮減為兩周
: *使用者水桶中(尚有25天)
你來信問了兩次
我也回了你兩次
我兩封信都有明確地說你的水桶縮短為兩週
兩週的時間到了之後
我當然就會解開
我雖然沒有更改系統的水桶時間
但我有明確的回應
如有需要也可附上信件
結論是
修改他人推文這點雖然在板規中沒有明確規定
但不管在任何批踢踢的公開討論板
如果有人編修他人推文
絕大多數都會造成嚴重紛爭
更何況BikerShop是屬於公開交易板面
我認為板主得以維護交易公平公開為由
禁止發文者隨意修改他人推文
而且我只有給予違反者兩週水桶的處罰
以此人所違反的狀況來說
我認為處罰已屬輕微(因為板規未明文規定,故由原本的一個月縮為兩週)
因此我並不認為我的處理失當
以上 麻煩小組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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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