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擷取forsale貴版置底文章 請三位板主說明一下 關於下面引述文章中 認為版友不看公告規定然後寄信給版主詢問 要處以水桶五天 問兩個版主水桶十天這條 是否合理呢? loverlover ※ [本文轉錄自 forsale 看板 #5EEJQYBb ] 作者: ChanelN5 (ROFLMAO) 看板: forsale 標題: [公告] Q&A常見問題+違規罰則 時間: Wed Aug 3 19:53:02 2011 。‧。‧ 《板主的話》 若上述Q&A有不清楚之處,歡迎隨時來信建議或詢問板主。 若自己不看公告就隨便發信問以上重複問題,先水桶五天,但依然會為您解答。 問一個板主,一個問題桶五天、兩個問題桶十天, 同時問兩個板主,就算是同一個問題也桶十天! 不要拿兩個板主的話互相比對,有事選一個板主問。 收到詢問信後板主們會互相轉信確認。 。‧。‧ ※ 編輯: loverlover 來自: 111.254.202.39 (02/24 00:19)
netsc:這個水桶沒有意義,不能因為問問題就被水桶,這樣大家都註冊新 02/27 23:25
netsc:帳號,這樣板主只會更忙,不過有人因為這樣被罰嗎? 02/27 23:26
loverlover:我不清楚有沒有人被你們罰過 02/28 23:03
loverlover:但這個規定本身就不標準了 02/28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