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mi0826 (娜,旅行的意義。)
看板L_TradeCente
標題Re: [申訴] chat82gether 水桶不服/版規有瑕疵應修正
時間Mon Sep 23 08:56:28 2013
回覆說明如下:
一、
該條板規係基12/11/2009於洽特板板友投票結果而定。
文章代碼(AID):
#1B8rHBrV (Chat82gether)
● 2474 m 12/12 [馬路探子] □ [Chat82gether] 看板 選情報導
二、
地方團雜費是否可附加也是基於洽特板板友投票結果而定。
精華區:
● 9. > │γ、歷往投票 │ nami0826 [06/26/13]
● 14. ◆ 地方團運雜費是否可附加-->可以 fishla [06/26/13]
之前板主板面公告:
文章代碼(AID):
#1B-b5xCl (Chat82gether)
● 2887 m 2 5/24 fishla □ [公告] 價格計算&地方團運雜費附加板規更新
三、
雜費認定的定義請見原成團文。
雜費是用來補貼主購於合購過程中實際會產生之開銷,例如聯絡費、包裝費等等雜支。
並非團員選擇直寄,主購就不會有去聯絡代買或賣方等等產生的開銷費用。
如團員不同意相關費用的認定,可選擇不跟團。
合購板也有相關規定要求開團者需將雜費相關費用列舉說明。
若已選擇跟團,表示團員是同意主購所列舉的雜費項目說明的立場才跟團。
洽特板並無法以團員事後不同意或是認為主購在過程中並無相關開銷為由,
提供團員以轉讓者的身份開放板面去轉嫁該筆費用至受讓者上。
四、
若此條板規自12/11/2009之後的變更以來已沿襲自今將近四年的時間,
也基於公開方式投票結果而定,故並無覺得有修正之需要。
如每條已公投過的板規在每段時間,只要有不同的板友申訴自己個人的權益受損,
就要求板主進行修正,那是否失去原先設置投票的目的?
也有可能造成板規朝令夕改,影響到的並非只是少數板友。
五、
基於上述考量,故請該名板友可使用站方其他無此規則的交易板友進行轉讓。
各交易板面上都有其些許的規則性差異。
應是針對自己的著重的訴求至合適的板面進行發文轉讓,
而並非是要求板面配合個人需要去變更已使用很久的板面規則。
以上說明完畢,再煩請組務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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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85
※ 編輯: nami0826 來自: 220.135.1.85 (09/23 09:55)
※ 編輯: nami0826 來自: 220.135.1.85 (09/23 09:57)
推 cmoeoo:並沒有反對當時讓地方團可以加雜費的投票結果,但應考量多 09/23 10:14
→ cmoeoo:增加一個包括個人團在符合相同條件下,也可以加上相同雜費 09/23 10:14
→ cmoeoo:的選擇。當時只有"1"個選擇項目,是投票的選擇項目有問題 09/23 10:15
→ cmoeoo:建議版主應該再追加一個投票,由版眾決定要不要讓個人團也 09/23 10:15
→ cmoeoo:列入雜費計算的選擇。以補救當時未考量週全的項目。 09/23 10:16
→ nami0826:個人團雜費是否可加入基於#1B8rHBrV的投票結果。 09/23 12:01
→ nami0826:您的問題是您反對#1B8rHBrV的投票結果。 09/23 12:02
→ nami0826:故請您自行確認,兩造在板面上都有舉辦投票過。 09/23 12:03
→ nami0826:然後您的問題是因為您是因為#1B8rHBrV的結果被處罰。 09/23 12:03
→ nami0826:地方團一樣有"不能加入小主購雜費"的規定 09/23 12:05
推 cmoeoo:版大,您當初的選項是"可以附加雜費、個人運費等非必要費用 09/23 13:21
→ cmoeoo:我不贊成的是連個人運費都計入,給大主購的雜費計入是合理 09/23 13:22
→ cmoeoo:你要碼就是一杆子全部都列到可以加,要碼就全部都不能加 09/23 13:22
→ cmoeoo:這種很明顯操控結果的方式,和建核四的公投選擇是一樣的 09/23 13:23
→ cmoeoo:這樣的作為和政治家有何不同? 罷也。反正洽特我本來就少 09/23 13:25
→ cmoeoo:去,既然板規有異議也不願意投票修正,只能選擇不使用。 09/23 13:26
→ cmoeoo:補充一下,在各國法律制定時,都有完善的考量和配套措施, 09/23 23:21
→ cmoeoo:是一再一再的考慮、不停的和各學者討論後才修法;與我國想 09/23 23:21
→ cmoeoo:到、遇到才修一下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外國法條修的少卻執行 09/23 23:21
→ cmoeoo:的久、順暢;而我國異動多又執行力差是有原因的。 09/23 23:22
→ cmoeoo:但至少我國是遇到問題時會去改,這不叫朝夕令改,請不要引 09/23 23:22
→ cmoeoo:錯典故了。 09/23 23:22
→ cmoeoo:「朝令夕改」原作「朝令暮改」用來比喻政令、主張或意見反 09/23 23:41
→ cmoeoo:覆無常。建議爾後同樣的問題一再發生時,能考慮修法。 09/23 23:43
→ cmoeoo:版主們辛苦了。 09/23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