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verlover: 申訴者還有問題要提出嗎 05/12 23:12
#1HpQy1hK (HelpBuy) [公告] 禁止代匯代充等板規修正,重要喔!!-重貼
也有明確說明:
「為了不浪費板上資源,
日後每位代買的同樣代買物,最多一週七天內只能有一篇標題分類為[結束]的代買文。
<例如>
6/1 ACCR [結束] 日本長期代買
6/3 ACCR [結束] 日本長期代買-->X
才過兩天,不行。
6/8 ACCR [結束] 日本長期代買-->O
過了七天,可以。」
另外板務信件請寄通告信唷,有問題也很歡迎板友們事先詢問,以免造成誤會。
#1DI0xrhi (HelpBuy)[公告] 歡迎新板主+寄信及檢舉注意+推文檢舉區
此篇公告明確告知板務需求請寄通告信,並且也有說明怎麼寄通告信。
進板畫面也有特別提醒大家。
謝謝。:)
※ 引述《conk (conk)》之銘言:
: 申訴不服Helpbuy版版主之accr判決
: 以下是我在代買版發表紀錄:
: 4 4/16 conk □ [結束] 博客來100元<4/17 百貨館9折 代訂中>
: 5 4/19 conk □ [結束] 城邦20/50/100 <4/19 代訂中>
: 6 s 1 4/22 conk □ [結束] 博客來400折45元 <4/22 代訂中>
: 7 s 1 4/23 conk □ [結束] 城邦20/50/100 <4/24 代訂中>
: ● 8 4/30 conk □ [代買] 城邦20/50/100 <5/1 代訂中>
: 版主應該是依據下列版規處份:
: 3.代買結束後:
: 將最後一篇代買文標題改成[結束] ,後面標題不變。
: (「不強迫」更改,但若改成[結束],版主們會定期盡力搜尋收入精華區中,
: 作為個人代買紀錄。)-->收錄後會刪除版面上文章
: 同樣代買物,最多一週只能有一篇[結束]文。
: 推 ACCR: 同代買商品一周限一篇結束文:) 111.248.209.164 04/30 20:49
: 申訴理由:
: 版規及版主之推文,明明就寫一週限一篇結束文。
: 而我明明就符合一週。
: 若版主是以7天算一週,恐怕不適當。
: 版規明明寫週,而不是寫天數,所以認知上錯誤。
: 且當5/3被處份水桶時,隨後立即回覆給版主,但版主至今卻都不回覆。
: 根據他最近在代買版的行為5/4有處理置底文,5/5也有上線,
: 但都不回覆,再者代買版板規也未寫版主幾天內回覆。
: 最後我不得已只好申訴,就算我申訴成功了,處份水桶也處份完畢。
: 這樣我的權益遭受損失。
: 回覆信件隨後文章轉錄
※ 編輯: ACCR (111.248.232.4), 05/12/2015 21:43:52
你好:
依據一般定義來說,一週=七日。
依據教育部國語辭典:
搜尋"週"可查得:量詞。計算時間的單位。一週等於一星期。如:「歷時四週」。
再搜尋"星期"可查得:我國古代曆法與西洋曆法,皆以七天為一週,
故以連續的七天做為計日名稱,稱為「星期」。
PTT設水桶的功能也是有設水桶1個月自動等於30天的選項,而不是當月隨便哪天水桶,
下個月1號系統會自行解除。
這部份之前的公告也已經詳細說明及舉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