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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antos1015 信箱] 作者: lantienyu (藍天) 標題: Re: 關於水桶30個月的疑問 時間: Fri Aug 28 12:18:22 2020 您是遭檢舉的,版主僅在執行版務 若有疑義或許可以思考在何處遭人怨懟才故意累積多篇後檢舉您 另外您講話不用挑自己有利的講 奉公守法意思就是沒有違反版規,而此案顯然您已經多次違反版規 您要用如此挑釁的用詞,是您的權力,但這也表示了您無法承擔自己違規的後果 另外若您沒有看清楚的話,提醒您,版規有這一條 1-12.單一週期超貼兩篇(含)以上或手動置底兩次(含)以上者,除所有的違規文章均刪除 及退文外,再加罰水桶:初犯30日、累犯一年、再犯三年起(可連續處罰) 原本只單就您1-2的部分做判決,故共5篇改以水桶180*5計算 如果您想要繼續照版規走,稍晚我會幫你把1-12的罰則一起加上去 您總計超貼5次,分屬4個週期,根據版規可以連續處罰 第一篇為初犯30日 第二篇為累犯1年 第三篇為再犯3年 第四篇為再犯3年 第五篇為再犯3年 稍晚有空時我會進行處理 ※ 引述《santos1015 (santos)》之銘言: : 版有版規,可以理解. 沒有注意到發文數量是我的錯 : 但是第一次違規時候 就可以先告知 被處罰我也沒話講 我也會留意一下 : 搞個多次違規 被水桶30個月 版上大概只有我一個吧 : 小弟只是貼貼文章 都有照版上規定 向來奉公守法 只是沒注意到數量 : 搞得好像罪大惡極 該處以極刑 30個月就是兩年半了 : 這是我在這個版上看過最嚴重的處罰 : 小民真是榮幸可以被懸屍吊掛在城牆上 出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217.27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antos1015 (220.133.0.114 臺灣), 09/13/2020 21:37:49
loverlover: 請將所有信件轉錄製板上 09/14 09:04
santos1015: 這封信已經是我寄出後版主的回信,接著水桶變151月 09/19 00:28
loverlover: 資料不全 此案不受理 09/23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