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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bout_Life 看板 #1RmVXFS_ ] 作者: GeminiMan (GM)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Re: [申訴] 不服 L_Traveling /FallRed 判決 時間: Sat Oct 13 21:51:09 2018 一、同小組長 FallRed 所言,Japan_Travel 板主 sinohara 公告附上違反的板規, 未附違規文章及推文,於板務溝通信件告知,並不影響水桶處分的效力。 二、惟水桶公告未揭露違規情事的相關資訊,且同篇公告,處分上亦有輕重差別。 (部分使用者遭加重處分) 為避免使用者對板主處分認定有所疑慮,以及避免 板主事後追加違規認定,建議板主能加上違規文字等相關資訊。 三、使用者 teras 因不清楚哪些發/推文遭判定違反板規,向板主提出疑問,板主應 清楚告知判定違規的理由。且使用者 teras 亦提出判罰比例的質疑。如使用者 teras 陳述僅於兩篇文章推文遭視為「鬧板」,板主於原處分 (水桶一個月) 板規基礎加重至水桶一年,應具體說明理由。 使用者 teras 提出「未符合板規禁言一年之處分。」(板主陳述,連續違規視為 鬧板行為,加重處分) 「對違規情事無印象」(從組務至群組的申訴標的:板主 公告未揭露違規資訊) 使用者 teras 無從得知自己和其他遭水桶處分者判定 輕重的差別,以及是否對於「連續違規」板主違規認定有一致性的標準,請求 小組長 FallRed 對於「處分比例原則」是否有不公,加以裁定。 四、群組從所知的資訊,並無法判定板務處分是否不合理,處分是否需減輕罰責。 此案建議小組長 FallRed 請板主 sinohara 補正水桶公告內容,並至組務板 補充說明案情,包含加重水桶處分理由及裁罰標準,組務重新審酌裁定,較為 妥適。 -- 轉知小組長 FallRed。 ※ 引述《teras (Tera)》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 teras : 申訴之小組長:L_Traveling /FallRed : 申訴事由: : 1.Japan_Travel板主桶人不附事實(理由) : 2.限制言論自由的規則必須符合比例原則及明確性原則 : 說明: : 9/6 Japan_Travel日旅板的關西空港系列文上了熱門文章. : 我隨意推了兩篇文. 過了六天, 9/12才收到禁言一年的通知信. : 當時完全沒印象到底推了什麼文違反板規. : 先行查閱禁言公告(附件1)內文又只寫理由而沒附上事實. : 於是私信詢問板主(附件2), 但板主卻三日不回覆. : 所以向小組提出申訴(附件3)並指出重判一年違反比例原則及明確性原則, : 這時板主才貼文回覆我的禁言事實(附件4) : 理由卻又多加了一條原先禁言公告(附件1)完全沒提及的鬧板. : 然後小組長就指摘我對事實沒印象不合邏輯, 直接就判敗訴(附件5) : 經私信溝通後(附件6,7,8,9,10,11), 小組長還是認為我符合鬧板情節. : 主張: : 1.要求禁言公告必須附上事實 : 一如我在與小組長的溝通信(附件8)中所提及如下: : 沒附事實的禁言公告,我當事人都看不懂了其他板眾看得懂? : 這叫做符合"處分須附理由"的板規? 寫個大家都看不懂的公告就想敷衍? : 貼出事實才有助於板務的溝通吧, 不貼事實加亂判(及不回信)就是板皇無誤! : 2.限制言論自由的規則必須符合比例原則 : 這是憲法第23條規定的, 沒達到水準, 當然就要慢慢要求跟上, 才能稱做有言論自由 : 簡單的說 判我水桶一年的規定, 必需比水桶一個月的要嚴重十二倍 : 如果沒有那麼嚴重, 卻給這麼嚴重的處罰, 就是不符合比例原則 : 這其實也是板皇恣意而為的惡果. : 3.限制言論自由的規則必須符合明確性原則 : 也是憲法第23條規定的, 我查了一下現在的日旅板規一年禁言的規定, : 找不到我會符合之處. 如果高興重判就重判, 而沒明確的標準定義在板規內, : 那也是板皇的行為. : 綜上, 請求群組長取消或改判原先不合適之禁言公告. : 附件 : 1.未附事實的禁言公告 : 2.三日未回的私信 : 3.[申訴] Japan_Travel板主桶人不附事實理由 D0014 : 4.板主貼文回覆的禁言事實 : 5.小組長判決文 : 6.溝通信 : 7.小組長回信 : 8.溝通信 : 9.小組長回信 : 10.溝通信 : 11.小組長回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115.1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539438671.A.73F.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ithralin (202.39.9.200), 10/15/2018 13: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