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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unke04 (Kobe MVP 湖人總冠軍)》之銘言: : 有一點扯 : 很像在說..."跳起來的是笨蛋" : http://www.lakersmedia.com/Flash/lakers-at-suns-1228-three-blind-ref.html 以下採自國際籃球總會F.I.B.A 2003年10月國際籃球規則新的變動 第21條 跳球 21.2.5 在球觸及非跳球員之一、地面、球籃或籃板前,任一跳球球員都不得抓住球或觸 及球超過兩次。 21.2.9 違反第21.2.1、21.2.3、21.2.4,、21.2.5、21.2.6是違例。 所以應該是違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91.209
loquito:不用想就知道違例...根本是櫻木等級才想得出來的 12/29 22:42
gh32:NBA也是用FIBA規則嗎???@@ 跳球這部分 12/29 22:44
punke04:推一樓 櫻木等級 12/29 22:47
loquito:反正跳不贏 乾脆五搶四好了 這樣當然不行呀 12/29 22:48
beejet:對阿 不然跳球就直接把球抓起來 高的一定贏 12/29 22:57
mixlatea:櫻木是天才!! 哈哈 12/29 23:27
yahooman:沒違例...而且之前就有人用過了 12/30 00:08
laitsaichieh:跳球員不能把球抓起來吧?! 12/30 00:15
doodoohow:當下球評有說是違例 但裁判就不改判決啊= =|| 12/30 00:16
ghome1997:NBA有用跟FIBA一樣的規則嗎 12/30 00:29
lineage4119:這最好沒違例 不然以後跳球大家都不要跳好了 12/30 00:36
KAEKO:櫻木等級XD 是有點那種味道 12/30 07:48
zj4ej04jo6:櫻木其實還滿聰明的呀XD 只是規則漫畫喜歡一步一步來 12/30 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