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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D (讓你照顧我)》之銘言: : 我覺得我的想法比較商業一點 : 今天簽約的話是要保證雙方都有利益的 : 這樣這個約才會有意義 : 對於浪達來說 最直接的利益就是在商家消費的折扣 : 可是對於商家而言 它們的利益又是來自於哪裡? : 比如說增加客源好了 : 那浪達是不是應該要"保證"可以做得到 : 比如說約中註明一學期要在jail辦幾場活動 : 那活動的人數預估有多少 實際效益有多少 : 那書店的話一學期要添購幾本書 : 浪達書展女書店要掛名參展之類的 : 一些對同志對浪達本來就很友善的店條件自然好談 : 不過如果想要拉攏更...嗯 不會說 就是更大眾更商業的對象 : 我們本身的效益評估就要做出來 : 讓商家看到有實質的利益 : 他們才會願意加入 : 這似乎牽涉到很複雜的層面了 : 先希望你們跟sharon談得順利 : 他對這應該也有很多經驗可以分享吧 沒錯,要互利才能簽約: 昨天我就跟女書店談,如果簽約,我們社團用書當然就向她們訂 然後社員零星的也會想要買這方面的書,也會增加她們的營業額 但, 消費能力其實不是我們簽約最有力的條件 浪達,作為一個校園的同志團體 我們有的,說坦白一點 當然不是錢、不是權力, 但我們有校園資源。我們有學生資源。 台大其實給我們很不錯的資源了,有固定的網址、有信箱有電話 這個很多團體都沒有辦法做到。 更重要的 我們是學生 我們最了解怎麼兼顧學術和聯誼 最會鑽、最不怕死、最厚臉皮又會自嗨 我個人覺得重點是我們的形象 (當然是靠實力建立的形象) 要辦活動辦到讓人家覺得「浪達出品 品質保證」 像可能我們可以和這些消費場所合作 那這就是它們的利益。 而且這種簽約的形式本來就是互利的 它們簽了我們,我們人就可能越多 我們人越多,對它們也更有利 (消息容易傳出去,也易招攬人潮) 而且它們會覺得說和浪達合作可以提高它的知名度 一來,我們也是要宣傳的;我們在宣傳時當然就會順便宣傳到她們 再來,浪達如果可以像一個拉子情報的據點,我們的人力物力資源夠 的條件下,我們社內的訊息流通就會更快, 目前初步想到的是,要固定去女書店或晶晶或唐山等等拿宣傳品放在 社辦,到後來會有人借書會有人借片,或在社辦看書打屁看X片, 就會有很多訊息的交換,對我們對拉子圈內的活動都會有助益吧! 消費場所的人,通常比較不會想要去策劃什麼活動的 天底下就屬學生最會連絡來聯絡去 <到最後都是一家人 然後搞一些奇怪的把戲 創意 活力 單純 這些東西,其實對已經出社會的人來說是稀有又珍貴 我們卻能提供的 因此這是我們的籌碼,我們的特色 是浪達不能被取代的理由。 個人的一點小意見啦。。。。大家多講講 要怎麼說,別人才會簽我們吧? 我是覺得相關的場所都會很樂意啦! 其實簽個約對她們不會有太大的損失,我們也不是無償的要求 像,很單純的,搖滾的老闆說我們去免低消, 光是這樣,從前不想去的我就會想要有事沒事去那晃一下, 這樣多拉一個客人,對它來說就很划算了,更不用提 我們還會帶來其他附加的利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6.190